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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醫學美容(以下簡稱醫美)亂象叢生,先是去(2015)年1~5月就有49件糾紛,醫美需求年齡層也快速下降,調查顯示,約有19%大學生曾接受醫美。醫事法界定模糊,醫學美容業者易規避法令,難以建立一個穩定的統一控管機制,消費者應如何自保?
「醫學美容」終究是「醫療行為」,據《醫療法》規定,醫療行為在術前須由醫師解釋並告知手術風險、簽署同意書、不得有誇大廣告情事等,這些要求醫院都能達標,為何醫美診所做不到?這可以歸根於「健保」,醫院有評鑑制度,若出現不符規定情事,健保署可以不核發健保補助費用,因此,醫院自然會依循規定;但由於美容醫學屬「自費」療程,也缺乏強制性的評鑑制度,主管機關難以發揮牽制效果。
嘉仕美整形外科診所院長李進良認為,隨著醫美技術在市場上逐漸普及化,比起大醫院,開業診所對市場價格的反應能更快調降,且開業診所醫師因專精於醫美,經驗比醫院來得豐富;而選擇醫院醫美中心,在安全上則有一定的保障。療程訂價多會考量手術的複雜度與風險度,以及人事、硬體等成本,若價位過低,民眾就必須反思「針劑注射這麼便宜,是不是有加水稀釋等疑慮?」
因醫美療程偏屬「半醫療行為」,另一半則跨足服務業的性質,糾紛在所難免。針對手術同意書部分,衛福部已於2014年公布14項「美容醫學處置之同意書及說明書範本」,涵蓋美容手術及光學性治療的項目,但因稽查不力,這項最基本的保障,仍有許多醫美業者沒有落實,民眾也缺乏認知。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員余天佑表示,若未簽署同意書及說明書,容易造成病歷上的缺失、同意書記載不詳或不實等問題,導致後續消費糾紛也無從查起。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民眾應積極詢問。若業者提供的資料與政府提供的範本有出入,民眾可提出質疑,或做其他選擇。另外,同意書上應標有施打產品名稱、容量、來源、衛福部許可字號等資訊才能確保消費者權益。
精彩全文,詳見322期《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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