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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梅盧太太問:
我先生去(民國一○三)年一月被確診罹患罕見疾病,惡化速度非常快,才一年多就臥床了,連吃飯、洗澡、大小便都需要別人幫忙,醫生還預告說病情只會越來越糟。
先生從工會參加勞保十八年,工會的人告訴我,以他的狀況或許申請勞保失能年金比較有利。請問,請領年金會比較有利嗎?如何計算請領金額呢?我今年三十八歲沒有工作,有個兒子五歲多,幾年前我也加入國保,現在先生殘障,國保也可以請領給付嗎?
勞工保險的失能給付原先是採一次給付的方式,九十八年勞保年金新制上路後,才改為依被保險人的失能嚴重程度區分,如果永久失能的程度,經評估達到「終身無工作能力」的話,就必須按月領取「失能年金」;如果失能程度雖符合失能給付標準,但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時,就只能請領失能一次金。不過,如果在九十八年年金制上路前就曾保過勞保,雖然失能達終身無工作能力程度,但不想請領失能年金的話,也可改為領一次給付。
失能給付的標準 如何算?
失能一次給付是依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按診斷永久失能當月起前六個月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按失能等級核付。目前勞保失能給付共分為十五個失能等級、二百二十一個失能項目,最高第一級,給付一千二百日,最低第十五級,給付三十日。
若是失能年金,則依被保險人的保險年資計算,年資每滿一年,發給平均月投保薪資(按加保期間最高六十個月的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的一.五五%,若核算出來的金額不足四千元的話,最低給付四千元。
另外,失能年金與遺屬年金一樣都有加發眷屬補助,也就是被保險人在請領失能年金時,若同時有符合條件的配偶或子女(詳表)時,每一人可加發二十五%的眷屬補助,最多可加發五十%。
一次給付VS.按月領年金
盧先生參加勞保十八年,因罕見疾病導致臥床需人照顧,如果經醫師診斷已達終身無工作能力的話,就可請領勞保失能年金,由於盧先生是九十八年前就加入勞保,也可選擇一次請領失能給付。因此,盧先生有下列兩種選擇:
⊙一次請領失能給付:
假設盧先生的狀況已達第一級失能的程度,他診斷失能前六個月的月投保薪資平均三萬八千元,根據勞保失能給付標準,第一級失能可一次領到一千二百日即四十個月,那麼盧先生就可一次領到一百五十二萬元(38,000元×40=152萬元)的失能給付。
⊙按月請領失能年金:
假設盧先生參加勞保期間最高六十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是三萬六千元,那麼十八年年資每個月可領到的失能年金是一萬零四十四元(36,000元×18×1.55%=10,044元)。在眷屬補助部分,雖然盧太太未滿四十五歲(詳表),但因有扶養未成年子女,所以她跟兒子兩人都符合眷屬補助資格,因此在加發五十%之後,失能年金便提高為一萬五千零六十六元【10,044元×(1+25%×2)=15,066元】。
萬一領沒幾年就身故 怎麼辦?
年金的特性就是活越久領越多,從上面的分析來看,盧先生必須存活超過八年又五個月,累計請領的年金才會比一次領的多,萬一存活時間不夠長時,選擇年金是否就不划算?
勞保失能年金與老年年金一樣,也有「差額金」的設計,也就是,如果累計領取的年金沒有超過一次領的金額就身故的話,遺屬(遺屬不需要符合規定資格)還可以把差額部份領回。不過,也可以不領差額,改選擇領遺屬年金,只是請領遺屬年金的遺屬必須符合資格條件。
假設盧先生領了兩年失能年金就身故,那麼盧太太可以選擇:
⊙領回差額金:
可一次請領的金額扣除已經領了兩年共三十六萬一千五百八十四元之後,盧太太可以領回一百一十五萬元八千四百一十六元【152萬元-(15,066元×2×12)=115萬8,416元】。
⊙領遺屬年金:
勞保條例規定,遺屬年金的給付標準是失能年金的半數(不包括眷屬補助部分),以盧太太來說,就是一萬零四十四元的一半即五千零二十二元。同樣的,遺屬年金也有眷屬補助規定,因為盧太太育有一子,所以她的遺屬年金就可加給二十五%,即六千二百七十八元【5,022元×(1+25%)=6,278元】。
如果盧太太選擇領遺屬年金的話,可以領多久呢?
假設盧先生領了兩年失能年金就過世,那時盧太太四十歲、兒子七歲,盧太太雖然還沒到可以領遺屬年金的法定年齡四十五歲,但因為有扶養未成年兒子,不只可以領,而且年金額還會因為兒子可以多領二十五%的眷屬補助。至於可領多久?因為子女部分如果仍在學的話,最久可到滿二十五歲,因此在盧太太兒子滿二十五歲前,盧太太每月可領到的遺屬年金為六千二百七十八元;在她兒子滿二十五歲時,盧太太五十八歲,已具備請領遺屬年金資格,所以她仍可繼續請領直到身故為止,只不過那時她的遺屬年金將會因兒子眷屬加給部分被取消,而降為五千零二十二元。
假設盧太太活到八十歲的話,那麼因盧先生失能而留給她的遺屬年金總額就有二百六十八萬多元【(6,278元×18×12)+(5,022元×22×12)=2,681,856元】。
一旦決定不得更改 選擇前應三思
關於盧先生的勞保失能給付,到底該如何選擇?要一次請領或選領年金;若選領失能年金領沒幾年就身故,又該選擇領差額金或領遺屬年金?通常如果被保險人勞保年資較長、子女年幼且人數較多時,選擇失能年金及遺屬年金會較有利。不過,因為這牽涉到家庭成員人數、年齡、健康及資金需求等,民眾仍應依各自的需求而做決定。不過因為勞保條例規定,保戶一旦做出選擇後就不得更改,因此在做選擇前仍應仔細盤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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