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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財產保險
垃圾車追撞18車 賠償金額恐破百萬
文/何楷平 | 2014.12.15 (新聞)
日前一名北市環保局周姓駕駛開的垃圾車,行經士林洲美快速道路高架橋,下橋時疑似剎車失靈,連續追撞前方停紅綠燈的18輛車,造成現場交通大打結。
車禍造成1名女子受傷送醫,產險業者表示,由於強制險採無過失責任,除了肇事駕駛(周姓司機)之外,因車禍事故受傷的該名女子,可向現場19輛事故車輛,其中任一車的強制險申請理賠。
此外,因強制險保障的是投保車輛駕駛以外的第三人,以及該車的乘客。因此,若車禍受害人是乘客,可向自己乘坐的車輛申請強制險理賠,但不包括財物損失的賠償;但如果車禍受害人是駕駛,就須向其他事故車的強制險申請理賠。
現場被撞的18輛車嚴重損毀,有的甚至全毀,其中還有1輛賓士,車頭完全被撞爛,預估修理費至少70萬元,其他車輛後車箱、車身多處擦撞,修理費至少2~5萬,總賠償金額恐破百萬。
由於事發當時,垃圾車完全沒有煞車,不論是剎車失靈或人為疏忽,垃圾車都須負賠償責任。車險理賠人員指出,若垃圾車有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因車禍事故造成第三人財物損失,受害人可向垃圾車申請理賠。
然而,這次車禍事故涉及19輛車,但任意險針對每一事故都設有理賠上限。假設台北市環保局為垃圾車投保任意險100萬元,但總求償金額為120萬元,超過的部分保險公司就不予理賠,必須由肇事車主自行負擔,受害人可能無法順利求償。
因此,產險業者建議,車主可為愛車加保車體險,甲、乙、丙式車體險都有保障車對車碰撞所導致的財物損失,萬一事故發生,保險公司會負賠償責任,再向肇事車主追討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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