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來源 類別 發行日期 閱讀權限
~
不放置新聞 --- --- --- ---
>
<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Email:
寄件人電話:
新聞 財產保險
受益人不是我! 工程疏失害台鐵損失千萬 保險沒法賠
文/許伊婷 | 《現代保險》雜誌 | 2018.11.07 (新聞)
【本文重點】企業之間合作所簽定的承攬契約,甲乙方都要看清楚,不是有保險就好,或許約定投保的保險,保障的從來不是你這一方!

台鐵普悠瑪翻車翻出許多問題,除了關乎乘客安危、更爆出台灣畸形的勞資狀況,翻開台鐵意外歷史,出軌事故頻頻,去(2017)年更出軌了6次,不只出軌,過去還發生對撞、電車扯斷故障、火災等意外。

2012年4月21日自強列車太魯閣號第275次(已停駛)下午5點35分經過竹北市光明地下道上方路段時,電車線遭列車扯斷2公里,列車直接停擺,炎炎夏日,車上冷氣斷電,有不少乘客熱到受不了下車透氣。

事件導致新竹、竹北間鐵路僅能單線雙向通行,約63班列車、3萬旅客受影響,台鐵立即安排400旅客接駁,並緊急派人搶修。


圖片來源:由 Rsa - Rsaが撮影, CC BY-SA 3.0,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ndex.php?curid=27632578

經查後,事故原因為新豐站正在進行施工,工程人員未妥善固定好新豐站的人行鋼構天橋防護網,導致墜落、侵入列車行車範圍,列車行進後拉扯防護網衍生電車線毀壞。

事發工程由台鐵承攬外包工程公司執行,台鐵計算設備修復及營運損失,向工程公司求償1,123 萬7,922 元,工程公司不服向台鐵提起訴訟,2016年最高法院判工程公司應賠償台鐵730 萬8,834 元。

這一筆巨額賠款讓工程公司傷透腦筋,這時突然靈機一動,想起施工前依承攬契約要求,有為工程投保「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及「營造工程財物損失險」,於是工程公司轉而向保險公司索賠,豈料保險公司拒賠,一審及二審法官也站在保險公司這一邊,究竟是什麼原因?

 

●第三人意外責任險​

根據該第三人意外責任險條款,被保險人在施工處及地區,因承保的工程發生事故,導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受有損害,被保險人依法被請求賠償責任時,保險公司就要幫被保險人賠償。

而這份保險契約的被保險人指的是台鐵,也就是說台鐵本質上不是「第三人」。

就算台鐵算是「第三人」好了,第三人意外責任險條款上有一項不保事項寫明:「被保險人、定作人及與承保工程有關廠商或同一施工處所內其他廠商所有、管理或使用之財物,發生毀損或滅失之賠償責任」,換言之,因為事故是工程公司所致,所以是保單條款上事先約定的除外不保的範圍,因此,一審法官判不賠。

 

●營造工程財物損失險​

既然第三人意外責任險不賠,那營造工程財物損失險的每一事故依百萬元保險金總該賠了吧?同樣調出這份保險契約,約定「工程期間內,在施工處所或鄰近地區因為工程發生意外事故所發生的損失,保險公司需負賠償之責。」

因為工程而造成台鐵設備毀壞是事實,但是這張保單的受益人是台鐵,保單又有一條附加條款約定「本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內之賠款,保險公司應付給受益人」,也就是說,今天這筆帳就算要給,也是給身為受益人的臺鐵,身為被保險人之一的工程公司(該工程不只一家工程公司)沒有向保險公司請保險金的權利,於是營造工程財物損失險也在一審被判保險公司不需理賠。

近日案子來到第二審,高等法院作出同樣判決,判保險公司不需理賠給工程公司。

此案兩個險種都是較保障台鐵公司,工程公司若想維護自己的責任風險,應要更審慎詳閱契約,或再自行投保相關保險。

(高等法院107年度保險上字第12號)

 

延伸閱讀

台鐵駕駛心中的苦 重演日本《80秒殺人事件》

【普悠瑪翻車】清潔工運責險賠不賠? 這兩點是關鍵!

普悠瑪翻車理賠2億 旅責險明年漲定了?

 

 




編輯推薦
財產保險
藝術珍藏靠保險 確保身價
只以一般財產保險來投保藝術品的話,藝術品的附加價值會完全被抹殺,藝術品綜合保險則能肯定藝術品的身價。...
市場訊息
健康署:新版「癌症登記線上互動查詢系統」查找更簡單
新版「癌症登記線上互動查詢系統」 查找更簡單 為提升民眾對於我國癌症現況瞭解,進而提升對預防癌症的...
公、勞、農、健保
退保隔天車禍身亡可領勞保死亡給付?
台中邱太太問:我先生原本在食品廠工作,為了要和朋友合夥創業在今(一○○)年四月五日辭職,沒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