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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公、勞、農、健保
退國保加公保230日生產 生育給付卻領不到!(上)
文/現代保險教育事務基金會 保險消費者服務中心 | 2018.06.01 (月刊)

台北蕭太太問

我2009年起就到某神學院擔任行政工作,由於學校當時並未立案,所以全校教職員都是參加勞保,直到2016年9月學校通過教育部正式立案,才改加入公保。我在2015年9月兒子兩歲半時申請一年的育嬰假。2016年4月兒子滿三歲,育嬰假期滿,我的勞保被退保,改加入國民年金,同年9月我銷假復職改加入公保。

隔(2017)年4月我生第二胎,因已改加公保,於是申請公保生育給付,沒想到卻遭到拒絕,理由是法令規定要繳費滿280日後分娩才符合資格,於是我轉向勞保局申請國保及勞保,竟也全部被駁回,承辦人員解釋了一堆複雜的法令規定。

我參加政府的保險合計快十年,不管是勞保、國保或公保都有定期繳保費,改加公保也是因為學校的緣故,如今卻落得3種保險都不給付的情境,實在令人無法接受,請問我該如何主張權益?

 

中心顧問答

蕭太太在參加勞保期間生第一胎,除了有2個月生育給付外,還可向公司申請最長2年的留職停薪育嬰假,請育嬰假期間可繼續參加勞保,而且自負部分的保險費還能申請3年遞延繳納(雇主負擔的保費則不用繳交),不過育嬰假及勞保都只能保到孩子滿3歲止。此外,請育嬰假期間還可向勞保局申請育嬰津貼,金額是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最長可領6個月。

育嬰假 要在孩子滿3歲前請

蕭太太在2015年9月兒子滿2歲半時,向學校申請一年育嬰留職停薪假及續保勞保,但因為兒子在隔(2016)年4月滿3歲,因此蕭太太的勞保在2016年4月因育嬰假期滿而被退保,改加入國民年金保險,同年9月她回校任職時,因學校通過立案又改加入公教人員保險。2017年4月蕭太太生第二胎,在申請生育給付時卻四處碰壁!

 

 

延伸閱讀:

退國保加公保230日生產 生育給付卻領不到!(下)

家有農勞國保 請領給付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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