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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人壽保險
新型口服標靶藥物昂貴 一次給付型防癌險補缺口
文/何楷平 | 2015.04.15 (新聞)

台中1名70歲婦人,前(2013)年診斷罹患腸癌第3期,醫院以口服標靶藥物治療後,病情獲得控制、生活品質改善,但如今因家屬無力負擔醫療費用,考慮放棄治療。

據最新統計,大腸癌連續7年蟬聯國人癌症發生率之首,醫師指出,腸癌初期沒有明顯症狀,有2成患者在初次診斷時,已是腸癌第4期,5年存活率僅6%,透過化學治療和標靶藥物治療,可延緩病況惡化,但長期治療易產生抗藥性。

2013年衛福部核准腸癌口服標靶藥物「癌瑞格」(Stivarga),為腸癌患者帶來一線生機。研究證實,「癌瑞格」能降低23%死亡風險、增加30%存活期,但「癌瑞格」目前無健保給付,患者必須自費。

目前1顆40毫克「癌瑞格」藥錠約2,500元,依標準治療方式每月服用84顆,1個月花費就要21萬元。治療癌症所費不貲,新型口服標靶藥物的醫藥費用,防癌險有理賠嗎?

防癌險可分為「一次給付型防癌險」和「分項給付型防癌險」,前者確定罹癌後一次給付保險金,讓保戶可靈活運用;後者則根據「初次罹癌」、「癌症住院醫療」、「癌症手術醫療」、「癌症化學治療」、「癌症身故」等項目理賠給付。

壽險業者坦言,有關「分項給付型防癌險」,部分保險公司提供標靶藥物治療的理賠,但大多會限定「注射或血管治療」(即針劑標靶藥物),只有少數保單有「每次領取口服化療藥物,不論領取幾天份藥物量,均以一次計」條款。但癌症口服標靶藥物可在家服用,醫師一次會開2~3週的藥量,以次計算的理賠,恐怕杯水車薪。

若所投保的「分項給付型防癌險」,不提供口服標靶藥物給付,被保險人就只能自掏腰包,醫療保障恐形成缺口;若能搭配購買「一次給付型防癌險」,只要被保險人確定罹癌,即可獲得一筆保險金,則能不受醫療項目限制,自由運用保險金,支付高額藥物及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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