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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人壽保險
酒喝到「掛」,意外險賠不賠?
文/朱家儒 | 2014.10.28 (新聞)
飲酒過量,小心暴斃!日前中國國營營造李姓副董與團員一行九人來台考察,於台東海產店吃飯喝酒,因喝到不醒人事被團員用輪椅載回飯店休息,隔天被發現暴斃於房內。

喝酒喝到暴斃時有所聞,尤其三五好友聚餐同樂最容易太過盡興而喝過量,如新郎被灌酒灌到暴斃,原本被祝福的婚禮卻變成「意外」的悲劇,但喝到暴斃算不算意外事故,意外險賠不賠?

2011年東海大學日文系賴姓女學生與五名男大生於住處「拼」高粱酒暴斃,經法醫鑑識死於「急性酒精中毒」,鑑識報告中指出血液酒精濃度達300mg/dl以上,就有可能產生昏迷、腦部及呼吸中樞受到酒精抑制,導致呼吸衰竭死亡,而賴女體內的血液酒精濃度為323mg/dl。據瞭解,賴女生前投保某壽險公司的意外險,也因為此鑑識報告而理賠保險金。

但個案不代表通則,一位壽險理賠主管認為,喝酒死亡牽涉的因素太多,包括是否因長期酗酒而有慢性肝病、心血管疾病,以及是否有配合藥物如安眠藥或吸毒飲酒等,都是必須排除的因素。一般來說,保險公司初步均不會判定為意外事故,除非由檢警介入調查,有明確為「急性酒精中毒」的鑑識報告。

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副教授葉啟洲則認為,一般醫師就可判斷是否為急性酒精中毒,不須經由檢警調查。而只要醫師認為死於急性酒精中毒,就算患有肝病、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葉啟洲認為慢性病只是「可能」加速死亡的因素,不能就此否定主因死於「急性酒精中毒」為意外的事實,因此意外險仍應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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