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來源 類別 發行日期 閱讀權限
~
不放置新聞 --- --- --- ---
>
<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Email:
寄件人電話:
新聞 現代看保險
服務創造業務
文/林麗銖 | 2010.07.01 (月刊)

我右邊耳朵完全聽不到已經好多年,朋友告訴我這可以申請勞保給付,結果卻被打回票,說因為已經超過申請期限,真是這樣嗎?我還有沒有機會呢?」

「聽說洗腎可以請勞保,我提出後卻被駁回,理由是只要超過兩年時效,權利就會喪失,但是我根本不知道呀!繳了十幾年保費卻得不到保障,真是不甘心…」

「現代保險消費者服務中心」經常接到這類的求助電話,只不過這類的問題,因礙於法令對時效的規定,服務中心的顧問們往往幫不上忙。

高達九百多萬個工作人口參加的勞工保險,由於給付項目繁多,加上請領規定複雜,勞工因為不清楚、不了解,導致超過兩年時效因而喪失權益的狀況屢見不鮮。這從代辦的勞保黃牛,一年能有好幾十億元商機便可看出端倪。

但是,勞工保險畢竟是透過立法程序制定的保險,相關的給付規定與程序都必須「依法行政」,對於勞工因時效規定而權益受損的情況,有關單位也只能從加強宣導著手。

不過,在商業保險可能就有爭取的空間!

上(六)月中,現保服務中心就處理了一件與時效相關的爭議案。

有位民眾在八十九年為孩子投保重大疾病終身壽險,並附加豁免保費特約,九十年中,孩子不幸罹患肌肉萎縮症,到了九十五年初,孩子的兩下肢已完成喪失機能,符合請領「重大疾病」的條件,但保戶卻因故遲至今(九十九)三月才提出申請。

雖然壽險公司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但在豁免保費部分,卻以超過兩年時效為由,只願退還部分保費,最後經過現保服務中心的爭取,保戶多繳的保費終於獲得返還。

舉這個個案,並非在於強調商業性保險在時效上的主張比較有彈性,而是為了提醒社會大眾,權利要靠自己把握與爭取,長期怠於行使權利的人,法律是不予保護的。

此外,更要期勉保險業務人員,應將客戶家中相關的保險問題,都納入自己的服務範圍,不要讓客戶的保險權益,因為無知而平白犧牲。而能夠這樣做的保險業務員,相信就會有源源不絕的業績,因為業務就是來自於每一次的服務。

 

 

 

 




編輯推薦
市場訊息
健康署:夏季「心危機」莫輕忽「三高」
依據2017年國民健康訪問調查,結果顯示國人至少罹患一種經醫師診斷的慢性疾病中,20至64歲有近4成...
市場訊息
農委會:【青村集市】邀您一起與青年加碼振興農村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長期推動青年回留農村,自106年起累計協助836位青年,以創新經營...
健康醫療百科
文明病Stop!向痠痛不適說bye bye
三十二歲的品涵是保險內勤人員,平日工作量龐大,工作時常常一邊打電腦回mail處理業務,一邊用脖子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