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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公、勞、農、健保
《職災保險法》三讀通過 月薪7萬2以下都受惠!
文/楊佳真| 《現代保險》雜誌 | 2021.04.27 (新聞)

立法院趕在51勞動節前夕,於上周三讀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公司不分僱用人數,一律須將勞工強制納保,包括實習生、幫傭、看護、童星、外籍人員在內,預計有56萬人受惠!

在擴大加保對象部分,以往4人以下公司可自願投保,但新法規定,凡是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不論僱用人數全部強制納保;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則參加職業工會、漁會強制納保;至於外送員,目前雖未被認定僱傭關係,但本次立法也保留勞動部制定強制納保的彈性。

勞動部推估,新增33萬名4人以下公司員工、23萬名外籍看護工及家庭幫傭,都可獲得新法保障,且只要到職當天就享有保障;一旦勞工發生職災,即便雇主沒加保,仍可獲得給付。

投保薪資也全面提升,天花板由4萬5,800元提高至7萬2,800元,樓地板則自1萬1,100元增至2萬4,000元,未來低於基本工資者,也都以2萬4,000元的基本工資投保,增加勞工保障。

給付項目涵蓋醫療、傷病、失能、死亡、失蹤等五種給付。醫療給付新增「健保給付的特材自付差額」。傷病給付以往第1年按投保薪資發給70%、之後50%,新法改為以前2個月平均薪資100%賠付,之後70%。

失能給付也不再按年資計算,而是根據失能程度影響受領的給付金額。完全失能可領投保薪資70%,嚴重失能50%,部分失能20%。死亡給付包括喪葬津貼、遺屬年金,喪葬津貼為5個月投保薪資。遺屬年金也捨去年資,改以每月發給平均月投保薪資50%的年金;若無遺屬符合請領年金資格,則可按月投保薪資發給40個月遺屬一次金。

而在罰則部分也明訂,雇主若未替勞工加保,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屆期未改善可按次處罰,甚至可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及處分金額等名譽性處罰。

勞動部估算,目前職業災害保險費每年收入約80億元,預估法案通過後,一年保費可新增至約90億元。新法預計最快明(2022)年上半年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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