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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投資理財
<電視節目>投保前 看透保險主附約!
文/許資旻|現代保險雜誌 | 2018.04.30 (新聞)

投保保險,除了當下看到的主約,大部分險種其實都可以再以小額的保費、購買附加在主約之下的「附約」,為自己的保障加值!

但是,在投保之前,民眾也要睜大眼睛看清楚主附約之間的關係,才不會導致後續的理賠糾紛;此外,投保主附約其實有一些比例原則可以依循,搭配得當,就能讓你的保險規劃大加分!

健康保險大家談節目昨(29)日邀請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冠群、全球人壽商品部助理副總經理鄭中安、現代保險雜誌社總編輯鄭慧菁分享投保主附約必須注意的眉角。

張冠群表示,《保險法》並沒有規定主附約的定義,目前是依據各保險公司保險契約條款規定哪些是主約、附約,以及主約若有到期、契約終止等狀況,附約如何處理,都是依照保險公司契約條款而論。

此外,民眾要購買附約,也有相關限制!鄭中安解釋,若有個人買了一張癌症險主約,此時想要再加買癌症醫療或重大疾病險,因為它風險相近,保險公司就會基於風險總額控管的角度,不予以附加,或是如果能附加,其承保的額度也會降低。

有些民眾喜愛以主附約的方式建構一家的保險規劃,然而,這樣的規劃方式真的划算嗎?鄭慧菁認為,若父母替孩子一出身就投保保險,繳了二十年的保費就已經繳完了,但若是以家庭保單的方式替孩子投保,繳保費到孩子23歲就保單終止,這時還要重新投保,許多人是以經濟條件考量選擇家庭保單,但這未必是划算的方法。

 

主持人:現代保險雜誌發行人林麗銖

來賓:現代保險雜誌社總編輯鄭慧菁、全球人壽商品部助理副總經理鄭中安、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冠群(由左而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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