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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公、勞、農、健保
過請求時效 家屬被要求返還34萬元農保身障給付!
文/編輯部| 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 2017.07.21 (新聞)

各項保險給付都設有請求權時效,一旦符合資格就應盡速提出申請,否則若發生其他不可預期的狀況,就可能讓自己或家人的權益受損。

新北市一名朱小姐在2011年父親過世時,為了辦理繼承而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到2014年整理母親的資料時,發現母親有一張繳費期滿的終身壽險,詢問保險公司才知道,母親的狀況早已可以申請全殘保險金。

朱小姐在其後也向勞保局申請農保給付,勞保局核定朱媽媽為2級身心障礙,可領34萬元,朱小姐認為朱媽媽達到監護條件,應該核給1級身心障礙,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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