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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市場動態
業務員亂誇海口 恐吐回百萬佣金!
文/黃晴冬 | 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 2017.03.16 (新聞)

「保證每年獲利3%!」保戶聽到這句話不能隨便上當,業務員也要小心失信於人,被指責不當招攬。若保戶最後怒退保單,保險公司可向失職業務員追討佣金!

許多人看上投資型保單的獲利優勢,不過「投資一定有風險,基金投資有賺有賠,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台詞透過廣告每天播送,投資型保單連結基金運作,當然也有虧損的可能。日前一起糾紛,因業務員掛保證肯定獲利,數十名保戶日後因績效不如預期怒而申訴,纏訟多年,保險公司追討回所有佣金與獎勵。

陳姓女業務員民國85年起在保險公司任職,向保戶推銷變額壽險、萬能壽險等投資型商品。多年後,保險公司在97年~98年間陸續接獲30張保單的要保人申訴,以「業務員不實話術招攬」為理由要求撤消保單並退回所有保費。經過保險公司內部調查,業務員承認當時有口頭向保戶保證每年利息至少3%,且多位保戶在聲明書證明確有此事。

初步調查看似責任都出自於業務員誇大不實的推銷,但是,保險公司為了介紹投資型商品而舉辦的餐會、說明會,是否也是「幫凶」之一,成為此案的爭執點。

在地方法院一審時,法官認為保險公司舉辦產品說明餐會,台上講師由公司安排,不是處經理、處長就是外聘,講師們說明產品的獲利有3%~9%,並發放相關文宣、搭配投影片說服客戶,客戶心動後再跟認識的業務員投保,這樣的行銷手法不單是業務員責任,公司也必須負責,判業務員免返還所有佣金。

不過沿路纏訟到最高法院,法官則批,餐會的口頭介紹與文宣誇大是講師的疏失,但是陳姓業務員有投資型保險業務員證照,應該有足夠專業向保戶傳達正確資訊,而非加油添醋鼓吹不知情的保戶投保。且陳姓業務員當時還提供部分保戶書面保證:「若二年到期無法達到利息兩倍,願補足其差額。」、「一年以4%計兩年8%,50萬即兩年54。」等語,證明陳女為了推銷誇下海口。判陳姓業務員需還給公司相關業務報酬共126萬9,260元。至於保險公司另外追討的保單價值減損部分786萬5,626元,法官則認為分攤的比例與計算金額對陳女並不公正,將這部分賠償發回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一○四年度台上字第一一五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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