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來源 類別 發行日期 閱讀權限
~
不放置新聞 --- --- --- ---
>
<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Email:
寄件人電話:
新聞 公、勞、農、健保
喜歡到大醫院看病? 自負額提高為診所的7.2倍
文/林麗銖 | 2005.08.01 (月刊)

一有毛病就習慣往大醫院跑的老蔡,前兩天又因胸悶到榮總掛胸腔科,看完批價時卻發現,門診及藥品部分負擔金額連同掛號費要540元,比以前貴很多。老蔡以為是小姐算錯了,問過後才知道原來是健保調漲各大醫院的部分負擔金額。但老蔡又聽說如果有轉診單的話,部分負擔金額就可以便宜很多。他心想甚麼叫轉診單?要如何轉呢?

全民健保開辦後,因為費用低廉、就醫方便,使得民眾就診次數不斷升高,也因為幾乎沒有就醫的限制,更造成大型醫院人滿為患;而國人動不動就往大醫院跑的結果,不但壓縮了醫院的服務品質,也造成醫療資源的浪費以及健保財務的惡化。

為改善這樣的情況,進而落實轉診制度,衛生署自今年7月15日起實施門、急診部分負擔調漲方案,希望透過加重部分負擔的措施,讓民眾生病時能習慣先從基層診所看起,達到分級診療的目的。依該調漲方案規定,今後民眾若未經轉診直接到醫學中心看診,門診部分負擔由現行的210元調高到360元,區域醫院則由140元調高到240元,地區醫院則由50元調高至80元;若在基層診所看病,部分負擔維持50元不變。

當然對於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預防保健、低收入戶及榮民等,免收門診部分負擔的規定仍然維持,而持身心障礙手冊就醫者仍一律只收50元的門診部分負擔;至於慢性病患持慢性病處方箋者,也維持現狀,免收藥品部分負擔,而且只要3個月就診1次即可,但民眾如果還是到大醫院就診拿慢性病處方箋,也是必須要付較高的部分負擔費用。

究竟甚麼是轉診?首先民眾可以自己選擇要先到診所還是地區醫院看病,如果第一次看診的醫師認為,醫院在設備及人力專長部分,無法確定病患的病因及提供完整的治療時,就應開立轉診單給病患,病患再持轉診單到更高層級的醫院重新掛號看病,如此一來就不會被加重部分負擔。只是這樣措施能否達到預期效果,仍受到許多人的質疑,但對一般民眾來說,若能養成小病看基層診所的習慣,不但能避免浪費醫療資源,還可省下額外的醫療開銷,何樂不為呢?

 

 

 

 




編輯推薦
財經時勢
保險法初審通過 罰鍰上限增至3千萬元
立法院昨(1)日審查金融三法(銀行法、保險法、證交法)修正草案,其中《保險法》初審通過,保險業最高罰...
財產保險
9成車主肯定強制車險制度
雖然民眾對強制車險修法後的一些「優惠規定」認知度不高,且對無過失責任及特別補償金兩大機制的了解...
財產保險
減低農業損失 11月開辦高接梨保險
氣候變遷加劇,全球農作物不是產量銳減就是價格抬升,連台灣也不例外。農委會災情報告指出,今(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