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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財經時勢
踢到小石頭 糖尿病足截肢真意外!?
文/朱家儒 | 2015.11.24 (新聞)
當糖尿病碰上意外事故,經常就會迸出意外險理賠的爭議。去(2014)年彰化一名黃姓男子,因自身的糖尿病,導致不慎刮到的傷口惡化,最終右小腿被迫截肢,家屬向保險公司請求100萬意外險殘廢理賠,但保險公司認為糖尿病才是黃男截肢的原因,因此拒賠,家屬提告,近日彰化地院判保險公司敗訴,全案可上訴。
去年1月,黃男走路時右腳不慎踢到小石頭造成外傷,由於本身患有糖尿病,傷口感染急遽惡化,隔月醫師就將黃男右小腿截肢,以阻止感染蔓延。
保險公司於庭審時辯稱,黃男為糖尿病患者,且已有糖尿病的嚴重併發症「糖尿病足」,也就是說,就算沒有踢到石頭,糖尿病足也會使血管阻塞,引發潰瘍而截肢,此外,若只是踢到石頭造成的小傷口,一般並不會導致如此嚴重的截肢,因此,黃男的截肢是糖尿病造成的,不符合意外險定義,不應該理賠。
所謂「糖尿病足」,就是糖尿病患者體內的高血糖,造成足部末梢的神經病變、血管阻塞,以及免疫力下降而導致足部潰瘍,或是只要一個小傷口,就可能引發急遽的感染而截肢。國內三軍總醫院曾統計,在所有下肢截肢的患者中,因糖尿病足病變所致的占全部的1/3以上。
但家屬認為,並非所有糖尿病患者都一定會截肢,黃男糖尿病一直控制良好,而此次是因為意外踢到石頭造成的傷口,才進而引起感染和截肢。
法官審理參照醫院鑑定意見,黃男截肢是因踢到石頭造成的外傷,加上糖尿病的病情合併同時發生所致,兩者皆為主要原因,不過,黃男是先意外踢到石頭造成傷口,才導致後續一連串的傷口難癒合、以及感染截肢,因此,屬於意外事故,判保險公司敗訴,須賠付100萬元保險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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