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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八仙條款催生不少地方政府施行細則,許多遊樂場所、熱門景點,未來都必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然而,有業者坦言,增加的成本勢必反映到消費者身上。
歷經八仙塵爆的慘痛教訓,內政部率先頒布《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要點》,規定參加人數1,000人以上等大型活動,須向地方政府報備或申請許可;交通部也跟進,祭出《觀光遊樂業舉辦應報經核准特定活動之檢附安全管理計畫》,規定觀光遊樂業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並提高各項體傷、財損以及總保額的額度。
近日政府推動第二波修正動作,台北市於17日通過《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修訂案;建管處也修正《台北市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實施辦法》,未來只要經市府認定,不論室內外場所都必須投保。
台北市首開先河,除了過去明文規定須投保的室內場所,無建物的消費場所也將納入投保範圍,包含百貨公司戶外廣場的活動、有戶外空間的田園餐廳、休閒農場、婚禮場地、運動場館、路跑活動等,甚至業者向市政府租借或申請場地作為消費場所,未來都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若未依法投保,可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否則得連續處罰,但室外場所的定義以及面積的計算方式,仍有待釐清。
而個人身體傷亡保額也由300萬元調高為600萬元;每起意外事故體傷由1,500萬提高至3,000萬、財損由200萬元增加至300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額也由3,400萬元增加至6,600萬元(保險期間內所有事故加總的理賠上限),另依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和使用面積不同而有倍數增加。《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經市政會議通過之後,需送市議會審議,若順利通過,最快明(2016)年元旦上路。
不過,隨著投保範圍增加、保額提高,營業成本之一的「保費」也勢必增加。以台北市內有庭園的複合式餐廳為例,原本保額300萬元、年繳保費約6,000多元,未來成本恐怕跟著翻漲,消費金額當然跟著調漲。以台北市政府轄內的兒童新樂園、木柵動物園來看,門票已包含公共意外責任險,未來門票可能因應保費調整而調高。
【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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