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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市場動態
新重大疾病險即將上市 舊保戶無從新從優
文/朱家儒 | 2015.02.26 (新聞)

新型重大疾病險即將上路!重大疾病險重新定義疾病的議案大抵完成,討論事項僅剩疾病項目是否規格化,但目前較傾向不設限,由業者自行設計,預計近月內會有結果。保險局表示,由於是以舊商品做修正,待正式發函後,預期不久新型重大疾病商品即可上市。

此次修改的疾病項目,包括7項重大疾病如心肌梗塞、腎衰竭、癌症、腦中風、癱瘓、冠狀動脈繞道手術和器官移植,以及22項特定傷病,其中有4項重大疾病分為輕、重度,修正最多。

以心肌梗塞為例,原本必須同時符合「典型胸痛症狀」、「心電圖有異常變化」和「心肌酶異常增高」3項條件,修正後的輕度只要具有2項即可,而重度除須符合2項外,還得在病發90天後經檢查「左心室功能射出分率低於50%」。

腦中風和癱瘓,將原本判斷肢體機能須「完全喪失」的標準,修正為較具體的「關節有遺留殘障」,並加入「肌力測試」。以輕度腦中風來說,須達到一肢體中的三個關節,有持續6個月以上的「運動障礙」,也就是喪失1/3以上的活動範圍。

而癌症則將原本「第一期何杰金氏病」、「慢性淋巴性白血病」、「原位癌」、「惡性黑色素瘤以外之皮膚癌」等除外項目納入輕度給付,此外,9種第一期癌症如乳癌、大腸癌、子宮頸癌、前列腺癌等也改為輕度給付。

至於22項特定傷病,多為字詞上的統一修正,疾病的判斷標準仍與原先一致。

新重大疾病險上市後,舊型商品就不得再販售,保險局表示既有保戶的有效契約不適用從新從優原則,保證續保的保單仍維持原定條款,而不保證續保的則須於續約時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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