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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財經時勢
違反保險法 泰安產、AON遭罰  
文/鄭慧菁 | 2013.06.03 (新聞)

泰安產險及怡安班陶氏(AON)保險經紀人因違反保險法,上週五分別遭金管會裁罰132萬元及120萬元,並核處糾正及改正。

金管會表示,泰安產險辦理汽車車體損失保險理賠作業時,未依保險商品內容予以評估並簽署理賠,依保險法核處120萬罰鍰並予以糾正,同時核處自7月1日起停止銷售除強制車險以外的車險商品1個月,並解除相關人員職務。

金管會指出,泰安產險停止銷售任意車險業務期間,須提報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改善計劃及相關辦理情形,經主管機關覆核確認均已改善後,才可恢復車險業務。

此外,泰安產險在辦理強制車險理賠醫療費用時,有超過法定限額的情形,由於泰安曾在99年因同樣錯誤受罰,因此加重處分,處12萬元罰鍰。

至於怡安班陶氏保險經紀人則是簽署人未於要保書簽署、直接保險經紀與再保險經紀的職能分工及作業流程未明確區分、以非比例性再保險方式安排再保險分出、低層費率低於高層費率,以及規劃商業火險保單,保險公司所認受部分未收足保費等多項缺失,併處120萬元罰鍰,同時要求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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