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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市場動態
大陸訊息集錦
文/編輯部整理 | 2007.01.01 (月刊)

【保險訊息】保監會放寬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範圍 投資總額不得逾前年總資產15%

為讓保險業龐大資金有更好的運用管道,中國保監會在95年12月21日公布《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大幅放寬保險公司海外投資範圍。

依據意見稿規定,保險機構投資範圍除了貨幣市場工具和固定收益產品外,還包括股票、股權、股權型產品、股票型基金等權益類產品,另外,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總額則不得超過前年總資產15%。意見稿並同時規範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當事人負有及時報告與揭露資訊義務,保監會則對保險資金境外投資運作負有持續跟蹤監管之責。

 保險營業據點須擺放許可證 違者將處3萬元以下罰款

中國保監會95年12月5日發布《保險許可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對保險許可證的違規行為進行規範。日後未在營業場所擺放保險許可證的保險機構,可能將面臨3萬元人民幣以下的罰款。

意見稿中規定,保險許可證內容發生變更、未按規定繳回原證領取新證、遺失許可證後未上報,以及未在營業場所放置保險許可證等情形,若保險機構沒有按時改正,將處3萬元以下罰款。另外,偽造、變造、出租、轉借和轉讓保險許可證、使用過期或失效許可證者,除了3萬元罰金外,負責的高層主管也會接到5,000元的罰單。

 保標委通過「保險術語」審查 將強制推廣使用

全國保險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於95年12月對《保險術語》進行嚴格審查,並獲全國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批准,預計今(96)年初由保監會做為行業標準正式發布,並強制推廣使用。

「保險術語」包含了10大類近千個中英文對照的保險術語,範圍涵蓋風險管理、精算、保險產品、市場和營銷、投保和承保、保險合同管理、賠償和給付、再保險、保險仲介、保險組織與管理等方面。每個術語條文包括了術語的編號、術語的中文名稱、英文名稱、中文定義等,個別術語還納入同義詞。同時,為了提高術語查詢和使用的方便性,還建立術語的中文拼音索引表和術語英文名稱索引表。

 保監會披露外資保險登陸政策 仍須符合「532」規定

根據大陸保監會公布的「我國加入WTO法律檔有關保險業的內容」,除了外資產險公司不得經營法定業務、外資壽險公司必須合資且股本比不得超過50%等限制外,大陸的保險業已基本實現了全面對外開放。

雖然大陸保監會對外國保險機構的准入沒有地域限制,營業許可的發放也不設經濟需求測試或許可數量限制,外資可以在任何一個城市投資開設保險機構。不過,依「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規定,保險機構設立條件仍須符合「532」規定,即在提出申請前一年的年末總資產不低於50億美元、成立超過30年及必須在中國設立代表處滿2年。

 財政部推動6大稅制改革 保險業企業稅可望降低

在95年12月召開的財政部全國稅政工作會議上,中國財政部副部長樓繼偉指出,將積極推動內外資企業稅制統一、增值稅改革、物業稅、燃油稅以及個人所得稅和資源稅6大稅制改革。這項稅收政策的調整是將直接優惠轉為間接優惠,把過去以區域為主的優惠範疇,轉以產業優惠為主,若審議過程順利,預計2008年開始實施。

銀行、保險、物流、交通等服務業是中國未來10年重點發展的行業,由於中國目前施行內外資企業差別稅率制,外資企業比內資企業享受更多的稅收優惠,但因2套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制並存的模式並不符合國際慣例,對中國市場經濟發展將造成重大影響,因此,中國財政相關部門不得不將整合內外資企業稅制列為優先改革措施 ,此項改革實施後企業所得稅稅率將從33%降到25~27%,儘管對保險業沒有特殊行業優惠政策,但保險企業整個所得稅稅率降低,亦為一項利多政策。

【財金訊息】《金融企業財務規則》96年1月1日起上路

自中國加入WTO、金融服務市場全面對外開放後,國有和非國有、外資與內資金融企業皆享有同等待遇,中國財政部為對財務制度作出相應調整,在95年12月15日公布《金融企業財務規則》,並自今(96)年1月1日起實施。

「金融企業財務規則」共分11章、66條,主要內容為風險防範、資金籌集、資產營運、成本控制、收益分配、資訊管理等6方面,對金融企業提出規範性要求,並有相對應的罰則予以約束。此規則適用於中國境內國有控股金融企業、金融控股公司、擔保公司、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信用社等。

 銀監會發布《商業銀行金融創新指引》防範金融創新的風險

為鼓勵商業銀行加快金融創新速度,並防範金融創新風險,以促進銀行業金融創新持續健康發展,中國銀監會於95年12月6日發布《商業銀行金融創新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適用對象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資銀行、外商獨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

 《指引》中明確提出金融創新需適應實體經濟發展的要求,包括引進新技術、採用新方法、建構新組織,且在制度安排、機構設置、人員、業務流程和金融產品等方面展開各項活動,進而提升銀行風險管理能力,以及創新提供給客戶的服務產品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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