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來源 類別 發行日期 閱讀權限
~
不放置新聞 --- --- --- ---
>
<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Email:
寄件人電話:
新聞 財產保險
1顆果凍噎死9歲女童賠8.6億元!
文/沈玉芬 | 2007.01.01 (月刊)

現代人消費愈來愈便利,實體商店、網路、電視購物…⋯處處都可以讓消費者滿足食衣住行育樂的所有需求。不過,日常生活當中的消費性產品,雖然能帶來便利性,但是否也潛藏一些危機?目前有很多產品在廣告上,都宣稱「本產品已投保產品責任險」,到底什麼是產品責任險?它的保障範圍是什麼?買了市售的減肥茶,使用後沒有減重算不算產品的責任?日前「理財保險大家談」節目,邀請產險專家及消保會代表一起討論什麼是產品責任?並透過4個引起社會關注的實際個案,深入分析產品責任險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範圍為何?

購買檢驗合格的商品   出事了怎麼辦?

某高雄醫大女學生騎機車時,被小貨車擦撞倒地,緊戴著經國家標準檢驗合格的全罩式安全帽竟鬆脫飛出,安全帽內襯掉落路旁,造成女學生顱內出血,且顏面嚴重磨損幾乎毀容。事後女學生的母親發現,女兒買的安全帽外殼的尺寸標示竟與內襯標示不同,且內襯更只以塑膠扣固定,遇衝擊時易飛脫,無法發揮保護作用。於是女學生母親向安全帽廠商提出賠償請求,但廠商卻以產品通過國家檢驗標準為由拒絕。

購買通過國家檢驗的產品,發生問題時難道就無計可施嗎?像這樣的個案如果安全帽的廠商有投保產品責任險,保險公司會理賠嗎?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公會秘書長沙克興,首先就產品責任險的概念提出說明,他說產品責任最主要是指產品是不是有瑕疵或缺陷,其中缺陷在保單中的定義是指產品是不是符合合理安全的期待。如果沒有這種缺陷,廠商就沒有責任。而一般消費大眾常常會把產品的責任和效果混淆,例如使用美白產品後皮膚是不是真的會變白、減肥茶是不是真的能瘦身,這都是指產品的效果,屬於產品的一種保證,而不是產品的責任。不過要是使用後因成份有問題(例如美白產品含汞)而受傷,就屬於產品責任險的範圍。

就此個案來說,產險公會意外險委員會委員童陳芬指出,即使安全帽的廠商有投保產品責任險,也會因為產品未達預期功效是保單除外不保事項之一而無法獲得理賠。行政院消保會企劃組組長邱惠美則表示,業者對於所推出的商品,有義務要保證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時是安全的。所以不管是否經過國家合格認證,安全帽業者自然必須保證消費者使用產品能達到安全的保障。如果說因為標示不正確,使消費者選擇錯誤,或因為產品本身設計上的一些瑕疵,導致消費者受傷,即使是經過驗證,業者還是要負擔賠償責任。

千面人下毒  產品責任險賠不賠?

前(94)年4月發生在台中的飲料(蠻牛)遭千面人王進展下毒案,造成一死四傷的悲劇,王進展一審被判死刑。這起案件中,王進展在多家便利商店的飲料(蠻牛)中下毒,並在下過毒的飲料瓶身上貼示「我有毒」的警告紙條,但便利商店和消費者皆未發現。像是此類產品被下毒,造成消費者食用後致死或體傷時,產品責任險是否提供相關理賠?

沙克興表示,依產品責任險的設計精神來看,產品是在便利商店銷售時才遭下毒,而不是製造過程有疏失,且產品在銷售據點的安全性,不在廠商的掌控範圍內,所以廠商並沒有相關的責任,即使有投保產品責任險也不在理賠範圍內。邱惠美則認為,台中蠻牛案中,因產品在製造和運送中皆無失誤,就消費者保護法來看,責任歸屬應在便利商店,因為便利商店沒有做好適當的產品銷售維護(如巡邏檢視),也沒有發現產品被調包或開啟,導致消費者選購食用後中毒。即使瓶身上被下毒者貼示警告字樣,消費者仍飲用也有疏失,但便利商店未能妥善監控營業場所中的產品安全,仍是最大瑕疵。

童陳芬表示,此案產品製造廠商雖然沒有責任,受害的消費者仍獲得產險公司理賠,只是消費者獲得的保險理賠部份並不是因為製造廠商所保的產品責任險,而是便利商店投保的公共意外責任險所附加食物中毒批單。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主要是承保在營業處所之內,或營業行為當中的瑕疵所造成對第三人的賠償責任,不過還必須附加食物中毒批單,蠻牛事件才能獲得理賠,倘若便利商店的公共意外責任險未加保食物中毒批單的話,保險公司是否理賠就有待商議了。

一口果凍噎死9歲女童 賠8.6億元

住在美國的菲律賓籍9歲女童食用台灣食品大廠外銷的小果凍後,因噎到窒息而成為植物人,治療約兩年後仍不治過世,美國法院判決果凍製造廠商應賠償受害家屬1,670萬美元,而家屬同時也向果凍進口商及販售的超商求償,最後與超商以300萬美元、中間商100萬美元及經銷商400萬美元達成和解,總計獲賠2,470萬美元,也就是新台幣8.6億元。如果這個案子發生在台灣,會有什麼不同的情況?受害的消費者也可取得如此鉅額的理賠嗎?

據了解,本案例中的果凍製造廠商在事發時有投保產品責任險,但僅限於出口產品部分投保。會有這種情形產生,沙克興說明主要是因為歐美國家對於損害求償的觀念與制度和台灣有所不同,尤其是美國地區責任觀念特別強,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時,所要求的賠款金額也特別高,因此國外進口商多會將投保責任險列為交易條件之一。而這個案子若發生在台灣,在承保範圍內自然可以獲得理賠,但童陳芬表示,國內外制度不同會導致事件責任及賠償上的判決產生差異,加上這個案件中的果凍製造廠商有拒絕出庭情事,因此美國法官認為製造商有故意行為,所以在判賠的1,670萬美元中除了體傷、財損賠償外,還包括懲罰性賠償金。

有鑑於果凍的食用者多是孩童,一口型的設計雖然美觀可愛,但卻容易造成孩童食用時的危險,目前坊間的果凍包裝上標示了許多警語,例如不可以一口吞下,要小口食用、細嚼慢嚥;5歲以下的小孩勿食用、兒童或老人家需要事先切成小塊後食用…⋯等。製造商所標示的警語,除了避免類似的悲劇再發生外,邱惠美表示食用方式不當可能會有危險性的產品,製造商若有明確標示盡到告知的義務,責任就會減輕。而國內在懲罰性賠償制度上的規定為業者產品設計不良導致消費者體傷,有故意行為疑慮時會判3倍以下、過失行為時判1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金。就消保法來說,舉證設計跟民法不同,業者必須證明一口果凍是安全的,也就是說由廠商負舉證責任,如果案例中的廠商是在台灣打官司,只要是無法舉證一口果凍是安全的,官司就會輸。不過,童陳芬補充道,就台灣現況來看,許多廠商產品責任險的投保金額大多是3至5百萬,即使因為故意行為被處以3倍懲罰性賠款,賠償金加上懲罰性賠款大多也只有2千萬台幣,和國外的賠償金相比,兩者的差距頗大。

臉盆莫名爆炸  10年內的產品有得賠

近年來臉盆爆炸,導致消費者受傷的意外時有所聞。彰化一名41歲婦人盥洗時,洗臉盆突然爆裂,玻璃碎片割傷她的左邊頸部動脈,女兒發現後將她送醫急救,但婦人還是因為失血過多死亡。面對這種無法預測的危險,消費者該如何確保自己的權益?

雖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91年7月起實施陶瓷洗面盆載重試驗,規定市售產品必須承受113公斤重量達10分鐘才能過關,並增訂施工、保養等注意事項,確保消費者安全。不過在91年以前安裝使用的舊臉盆就可能有安全的疑慮,因此邱惠美提醒消費者可以撥打申訴電話1950,向各個縣市政府的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臉盆屬於應施檢品目,如果造成傷亡的話,標準局會進行檢驗及鑑定,了解是不當的外力引起的爆裂,或是設計上有瑕疵,以便判定責任的歸屬。一般民眾購買的房屋,大多都已安裝好衛浴設備,所以當臉盆產生問題時多無法區別是房子建商或衛浴承包商的責任,建議直接找臉盆製造商較容易釐清責任。

而在投保產品責任險的情形下,這類的臉盆爆裂屬於產品製造的瑕疵,保險公司需負理賠責任。不過童陳芬說明,一般來說產品責任保單上會載明僅承保10年內的產品(除非另有約定),因為任何產品使用太久難免會有折舊及損壞,所以超過10年以上壽命的產品是不在承保範圍之內。但對於產品廠商在產品出廠10年間,曾更換投保保險公司時,理賠責任則由意外事故發生當時,承保的保險公司負責。

了解產品效果、責任和申訴  讓消費更安心

從上述4個實際的個案中,可以明確的了解產品責任險所承保的是產品品質問題,而非產品的保證效果。例如近來引發健身風潮的騎馬機,使用時能不能瘦身不是產品的責任,但如果因為產品的螺絲鬆脫導致受傷就屬於產品的責任。

所以民眾在購買任何產品時,首先要了解產品的適用性、使用的安全性,相信在具備消費前端的選購及使用常識、了解消費後端的申訴處理機制後,你我將能安心的使用各式產品,讓我們的生活更加便利。








編輯推薦
市場訊息
富蘭克林:短線高檔震盪機率大 年底仍有高點可期
美國聯準會維持利率不變,聲明內容符合市場預期,帶動歐美股市及亞洲股市收紅表現,台股週四盤中更創下9,...
市場訊息
台灣人壽:全新高雄分公司開幕 結合保險櫃台與e化金融空間 打造數位創新體驗服務
主打保戶數位體驗服務,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旗下子公司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灣人壽」)高雄...
市場動態
2020【保險保障獎】~保戶人數認證 讓產壽險保戶的好口碑肯定你! 晉升超人氣保險良醫!
由『現代保險教育基金會』主辦的2020【保險保障獎】~保戶人數認證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