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來源 類別 發行日期 閱讀權限
~
不放置新聞 --- --- --- ---
>
<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Email:
寄件人電話:
新聞 人壽保險
填寫要保人、受益人 留意稅賦規定
文/鄭慧菁 | 2013.12.06 (新聞)

具有頗滿期金、增值回饋分享金、生存金等理財型保單受市場青睞,也是許多父母替子女累積資產常用的工具,但投保時需留意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的相關規定,以免領取保險金時被課稅。

依照遺贈稅法規定,每人每年贈與的免稅總額為220萬元,若要保人與受益人不同一人,只要當年度受益人領取的生存保險金(增值回饋分享金)或滿期保險金總額超過220萬元,就會有贈與稅的問題。

以利率變動型壽險為例,父親為要保人、5歲的兒子為被保險人與滿期保險金受益人,滿期保險金220萬元,增值回饋分享金指定給付給要保人,且選擇為儲存生息,則滿期保險金視為滿期當年度贈與,但增值回饋分享金則視為要保人的財產,並不屬於贈與行為。

但若以兒子為要保人、被保險人及滿期保險金受益人,則父親為兒子繳交的保費即視為當年度贈與,而滿期金則不會有贈與的問題,無需要繳納贈與稅。




編輯推薦
財經時勢
<電視座談>UBI時代來臨 是轉機還是危機?(詳全文)
知名顧問機構IHS近日發佈的研究就預估,去年全球UBI保單使用量為1,200萬台車,但2023年將成...
財經時勢
上半年滿期金給付1,951億 減少逾四成
今(2020)年上半年壽險業保險金給付共8,897億元,較去年同期的1兆637億元,衰退逾16%,是...
市場訊息
國泰金控:今年首颱尼伯特重創台東 國泰金控捐款1,000萬協助賑災
今年首颱「尼伯特」8日從台東登陸,重創台東地區,造成303人受傷,3人身故,並多處房屋校舍及醫療院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