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件人姓名: | |
| 收件人Email: | |
| 寄件人電話: | |
新聞 市場動態
漏報壽險滿期金 營利事業連補帶罰逾千萬
文/葉惠娟 | 2014.02.10 (新聞)
營利事業為員工投保團體壽險已經是常態,財政部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需留意滿期金收入申報規定,避免因誤解法令而遭補稅處罰,使得保障員工的美意大打折扣。
國稅局指出,甲公司申報10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未將壽險滿期保險給付5,549萬3,010元納入,並主張該壽險給付符合所得稅法免納所得稅規定,不過,國稅局認為該筆保單是以營利事業為受益人,滿期保險給付並無免納所得稅規定,核定補稅加罰鍰達1,000餘萬元。
國稅局指出,營利事業是以營利為目的,投保團體壽險的行為是基於僱傭契約的利益並不具社會安全的作用,所領取的保險給付並不符合所得稅免稅範圍。企業主如果為員工投保團體壽險而受益人為營利事業時,領取的保險滿期金應申報為當年度其他收入,以免遭到補稅處罰。
| 編輯推薦 | ||
健康醫療百科 拔齒後脖子腫痛 小心是「路德維希氏咽峽炎」!56歲的周先生到牙科診所拔智齒,返家後沒有按時服用抗生素,左側脖子卻快速腫大且疼痛難捱,後急診送醫、... | 財經時勢 產險簽單保費再創新高!前11月衝破2,600億元在工程動能延續、旅遊熱潮回溫的雙重推力下,我國產險市場今(2025)年持續展現穩健成長力道。無論是大... | 市場動態 產壽險公會國事如麻 沙克興與洪燦楠游刃有餘
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與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分別打理產險與壽險會員公司的諸多事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