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來源 類別 發行日期 閱讀權限
~
不放置新聞 --- --- --- ---
>
<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Email:
寄件人電話:
新聞 市場訊息
勞動部: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勞動基準法》第54條規定 勞雇雙方得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 鼓勵勞工續留職場
資料來源:勞動部 | 《現代保險》雜誌 | 2024.07.16 (新聞)

立法院今(15)日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第54條修正草案,明定勞雇雙方得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勞動部表示,本次之條文修正,代表社會各界對於高齡者勞動人力持續投入勞動市場的支持。

勞動部說明,《勞動基準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勞工非年滿65歲,雇主不得強制其退休,其立法意旨,係規範勞工持續受僱至年滿65歲前,雇主不得任意強制勞工退休。本次立法委員提案修正《勞動基準法》第54條規定,明定勞雇雙方可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將勞資協商明文列為法律,一方面可以讓資方鼓勵高齡勞工續留職場,另一方面亦能讓有意願繼續留在職場的高齡勞工能有與資方協商的權益,對於勞雇雙方係為更進一步的退休保障之修正。

勞動部提醒,依《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12條規定,「雇主對求職或受僱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不得以年齡為由予以差別待遇。」所謂差別待遇,包括「薪資之給付或各項福利措施」等事項。因此,如勞雇雙方已依《勞動基準法》第54條規定,經協商同意延後勞工之退休年齡後,雇主除有正當事由外,不得對逾65歲繼續工作之勞工有降低薪資給付及其他勞動條件等不利對待,否則,地方勞動主管機關依法論處雇主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姓名或名稱、負責人姓名。

勞動部進一步説明,因《勞動基準法》係勞動條件的最低標準,勞動部鼓勵雇主及勞工可依事業單位的工作性質及人力需求等,於團體協約或勞動契約協商約定優於《勞動基準法》之勞動條件。未來勞動部也將持續透過各種管道加強宣導,鼓勵高齡者持續投入勞動市場。 

 

 




編輯推薦
市場訊息
台新銀行:刷台新信用卡繳保費 享三重回饋
歲末年終,不少民眾已開始計畫如何運用年終獎金,近年來有不少民眾將一部份獎金購買保險作為投資理財選項之...
市場訊息
安聯人壽:全台第一個保經代數位保險銷售工具「安聯行動王」即將上線
金融科技快速發展,保經代如何延續通路為王的銷售優勢?台灣投資型保單領導品牌安聯人壽積極開發各...
財經時勢
屏東惡火爆炸4名消防員殉職!高風險職業保障少?消促會籲開放組工會
又有消防員不幸殉職!屏東明揚國際科技工廠昨(22)日晚間發生爆炸事件,造成嚴重傷亡,最新統計已有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