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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重點】新光人壽昨(15)日遭保險局重罰2,760萬元,董座吳東進也被拔除,成為今(2020)年度最大裁罰案,僅次於去年南山人壽因境界系統出包,單筆遭重罰3,000萬元的紀錄。 |
新光人壽這次之所以遭重罰,是因檢查局金檢時發現,新壽的「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可主導股票投資配置,但卻未經董事會核定成立,且半數成員是由董事長指定,也沒有任何會議、委員發言記錄,嚴重違背公司治理。
此外,資負會對於今年策略性資產配置檢測結果,發現資本適足率小於董事會設定的風險胃納RBC 250%機率高達83.3%,但卻沒有相關討論,導致新壽在今年1月,連續2天內買進國外股票高達966億元,風險急速飆升,3月淨值比更降到2.2%。
二是新壽將單筆逾10億元以上投資,全數交由投資長袁宏隆一人決定,再事後提報吳東進,10億元以下則由投資人員決定。為了拉高淨值,袁曾在2017年12月28日股市交易最後一天,在尾盤拉抬股價,提高公司淨值,造成持股成本大增,損害公司利益。
三是投資部門有2人利用職務之便,掌握新壽投資股票清單,再利用親友的人頭帳戶,進行股票當沖獲利。
四是在攤銷後成本列帳(AC)的債券,有賣出獲得資本利得後,再以高於原賣價買回的情況,每日交易限額的例外也過於寬鬆。
新壽的內控瑕疵,被金管會認定為重大投資缺失,除了一口氣開鍘2,760萬元,也下令將新壽董事長吳東進停職直到任期屆滿,且停職期間,新壽不得支付給吳東進任何形式的報酬及福利,與南山人壽前董座杜英宗一樣,要求吳東進停職後不得出現在辦公場所,為的就是讓新壽可在吳東進停職期間,做好內部檢討改正,回到正軌。同時也解除袁宏隆兼任副總經理及投資長之職務,不得派任與投資相關職務。
新壽的其他處分還包括海外投資上限從43%降到39%,超標未符合比率前,不得新增國外投資,同時依據風險胃納進行投資,在合規前不得新增國內外股票及ETF投資。
對此,新光人壽聲明強調公司營運一切正常,截至8月底自結稅後淨利仍高達118.95億元,全體保戶及投資人權益不受影響,而原投資長工作,將由廖英風資深協理代理。
金管會也提醒業者,保險業與一般企業不同,龐大資金多來自於保戶,屬於社會公器,在辦理各項資金運用時更應審慎以待,確保財務穩健性,投資決策也應符合董事會授權及核定的風險胃納,以確保落實公司治理及維護保險業專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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