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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重點】金管會(6)日公布了《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是業務員的「工作權」可以獲得更多的保障,對工作的選擇也更有彈性。 |
現行《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的規定,使業務員與保險、經代公司產生摩擦時有所聞,金管會6日公布相關的修正草案,在明(2019)年2月底新的修正草案上路後,保險業務員將有望拿回原本屬於他們的權益。
亮點一、取消一年的冷凍期
現行《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7條之8規定,「依第13條業務員不參加教育訓練者,所屬公司應撤銷其業務員登錄。參加教育訓練成績不合格,於一年內再行補訓成績仍不合格者,亦同。」
草案修正前,業務員若未參加教育訓練或教育訓練不合格,保險公司可決定是否撤銷業務員資格;此外,該業務員須等待一年後,才能經由業務員考試重新取得業務員資格,對工作收入以及工作權益的確保影響巨大。草案修正通過後,業務員將不再受一年冷凍期限制,這對於業務員工作權益的提升可以說相當大。
亮點二、業務員賣產/壽險不受限
現行規定,若在金控旗下同時有產、壽險公司,壽險業務員想兼賣產險必須登錄在金控所屬的產險公司,修正過後,可以選擇登錄在其他產險公司,且不經原主管同意,這使得業務員彈性更大,更可以選擇他們適合販售的商品。
舉例來說:過去登錄在A壽險公司的業務員若想兼營產險,目前受限於法規,必須登錄在A公司旗下的產險公司,但未來法規鬆綁後,則可選擇其他產險公司進行登錄。
此外,由於保經公司的業務員是站在保戶立場,而保險公司和保代公司業務員,則是站在保險公司立場,兩者利益考量不同,因此保險局壽險監理組組長蔡火炎提醒,業務員未來可選擇一產一壽,但登陸在保險公司或保代的業務員,未來還是不能登陸到保經公司,否則利益會出現衝突。
保險業務員聯合總工會理事長嚴慶龍對此表示,以憲法保障的工作權益出發,肯定這次修正的方向,配合目前正在立院進行一讀中的《保險法》第177條修正案對業務員獎懲的規定,將會使得未來在契約中不恰當的部分得到改正,也希望這些法案能夠保障業務員得到他們應該有的權益。在未來,各家公司是否能端出有利業務員的牛肉出來,值得期待。
一場業務員間的搶人大戰,儼然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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