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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醫療、健康保險
《病主法》上路 醫療險功能恐限縮 這些險種更給力
文/許伊婷 | 《現代保險》雜誌 | 2018.07.18 (新聞)
《病人自主權利法》將於明(2019)年初上路,以後年滿20歲的成年人可預先做好臨終醫療處置決定,在符合末期病人、不可逆的昏迷狀況、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病人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疾病無法治癒且依當時醫療水準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等5項情形時,選擇終止、撤除或不施行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等無效醫療。
台北醫學大學副院長邱仲峯指出,一年6千億的健保支出中,至少有3百億用在無效醫療上,「醫護人員的使命是救人,大量耗費在無效醫療,人員的精力將被耗盡,醫療品質也會受影響,」《病主法》除了讓民眾擁有決策自我醫療的權力,也是降低無效醫療的一個方法。
《病主法》上路 醫療險功能大減?
而負擔醫療費用的醫療險一直是國人買最多的險種,醫療支出減少,醫療險的功能是否大減?現代保險雜誌社總編輯鄭慧菁表示,目前醫療險的理賠爭議最多,與《病主法》最相關的就是「安寧病房」,因牽涉到是否為必要住院,所以目前保險公司存在理賠疑慮,市面上仍有7成醫療險不理賠安寧病房住院費用,預想病人自主權利法通過後,這類爭議恐會增加。
簽定《病主法》 保險規劃上要注意?
目前醫療險爭議可能會比較大,但有其他替代方案。因癌末病患使用安寧病房比例較高,因此現今癌症險對安寧病房的理賠較無爭議,另外還有連動特定傷病卡的特定傷病險及一次給付型的重大疾病險,這些都不會考慮「是否住院」,對臨終前的安寧療護有更大的理賠機會。
「簽定《病主法》的人可以考慮提高壽險,」邱仲峯認為,因為預期臨終前不做無效醫療,只想好好與家人走完最後一段路,壽險反而對自己及家人的幫助更大。目前針對生命不到6個月的末期病患,部分壽險保單會提供「生命末期提前給付」,身前先提供一筆保險金,讓患者利用這筆錢好好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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