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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人壽保險
瞞高血脂投保死於腎病 保險公司要賠
文/朱家儒 | 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 2016.06.28 (新聞)

高血脂與腎病有沒有關係,近日一起保險爭議給出答案。苗栗一名57歲高姓男子,投保不到半年,就因急性腎衰竭死亡,但保險公司查出高男投保時隱瞞高血脂症,拒賠200萬元保險金,因此與家屬鬧上法院。

依《保險法》第六十四條規定「要保人投保時若隱匿事實,足以影響保險公司的危險評估,2年內保險公司可解除契約。」「但危險發生後,事故與隱滿的事實無關,保險公司則不能解約。

保險公司於庭審時表示,高男投保的半年前曾做過抽血檢查,三酸甘油脂數值為238.6 mg/dL,高於平均的50~150 mg/dL,明確有高血脂的情況,而高血脂極易造成心血管疾病,若高男投保時有告知,一定會拒保,因此要求解除契約。

高血脂症顧名思義就是血液中的脂肪含量過高,而脂肪中的2項代表成份為膽固醇、以及三酸甘油脂,一般來說,只要膽固醇或三酸甘油脂任一數值高於200 mg/dL,就是罹患高血脂症。

由於血液中過多的脂肪容易堆積在血管壁,導致血管硬化、阻塞,因此,一般多認為高血脂的併發症為中風、心肌梗塞等心血管疾病。

家屬也以此反駁,認為高男是死於腎衰竭,但高血脂不會影響腎功能,就算投保時未告知,保險公司也不能拒賠。

法官參考醫院鑑定意見後做出結論,高男雖有高血脂,但數值僅稍微超過標準值,症狀並不嚴重,單純只因高血脂而引發腎衰竭的機率微乎其微,因此,雖然高男投保未誠實告知,但未告知事項與死因無關,判保險公司不得解約,仍要理賠200萬元保險金。(苗栗地方法院104年度保險字第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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