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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醫療、健康保險
久居海外回國就醫 立委擬「黃安條款」
文/沈瑜 | 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 2016.03.14 (新聞)
藝人黃安久居北京,日前因心肌梗塞返台開刀就醫,外界批評「回台享受健保資源」,引發民怨。但健保署承保組組長葉逢明表示,黃安歷年以妻子的眷屬身分,向所屬區公所投保,並持續繳納保費,具健保身分。
依規定,在台灣設有戶籍,即使人在國外,依法皆需參加健保。根據健保法施行細則第37條,預計出國6個月以上者,可選擇辦理停保,停保期間無法享有健保的醫療保障,不過出國未滿6個月又返國的人,應註銷停保,並補繳保險費,但如果要回國就醫復保,依據2013年二代健保,復保須維持3個月,才能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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