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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財經時勢
竊盜險詐保逍遙2年 因為這件事曝光被逮
文/朱家儒 | 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 2016.01.22 (新聞)

夜路走多早晚碰到鬼。台中一名蔡姓男子因缺錢使用,將持有的車輛分別典當給當鋪,以及向保險公司申請竊盜險理賠,總共得手90萬元,但沒想到2年後,當鋪在拍賣蔡男車輛時意外發現整起詐保案,蔡男被依詐欺罪起訴,近日台中地院判蔡男徒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

蔡男由於財務周轉有困難,於是將持有的自小客車向保險公司投保竊盜險,投保3個月後先是聯絡遠在高雄的當鋪,將車輛以18萬元典當,2個月後再報案,謊稱車輛在出國期間被偷,警察受理後,蔡男隨即就向保險公司申請竊盜險理賠,保險公司在不知情下依約賠付近72萬元,最終蔡男先典當再詐保的計謀,成功得手近90萬元。

現行竊盜險的承保方式為,依車輛的市值扣除每年折舊25%後做為保額,當車輛被偷,車主向警察報案後,就可持證明文件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就會依保額理賠。從歷年竊盜險賠款率來看,均維持在15%左右,因此,保費並不貴,以一台售價60萬的國產新車來說,免折舊免自負額的竊盜險,一年保費僅約4,000元,但被竊保額就有60萬。不過,也由於低保費、高保障的特性,讓有心人士利用竊盜險來詐保。

事實上,類似蔡男的手法,過去就曾有過民眾與竊車集團合作,再向保險公司詐保竊盜險的案件,最後是因為警方破獲竊車集團,輾轉才調查出有保戶詐保的情事,產險業者坦言,汽車竊盜的調查權屬於警方,保險公司一般只能依約理賠,即使有詐保,通常也都是被動得知。

蔡男詐保成功得手90萬元,但沒想到2年後,該當鋪在拍賣蔡男車輛時,發現竟已被申報失竊,導致該車輛無法處理,當舖通知保險業者後,整件事情才曝光,詐保被抓包,蔡男坦承犯行被依詐欺罪起訴,近日台中地院判蔡男有期徒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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