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搞懂勞保給付 該領的不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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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生保險事故時,到底該依何時的月投薪資計算?雖然投保薪資是計算
保險給付的基礎,但由於月投保薪資會隨著薪資調整而產生變動,因此,
勞保條例便規定採「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而平均月投保薪資又分為三
種:
(一) 適用給付有「老年年金給付」、「失能年金給付」、「遺屬年金給
付」:按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月投保薪資以平均計算(參加保
險未滿5年者,按其實際投保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二) 適用的給付為「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按被保險人退保之當月起前
3年之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參加保險未滿3年者,按其實際投保
年資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三) 適用給付如生育給付、傷病給付、失能一次金、職災失能補償一次
金、遺屬津貼、職災死亡補償一次金、喪葬津貼):按被保險人發
生保險事故之當月起(含當月)前6個月之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
其以日為給付單位者,以平均月投保薪資除以30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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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領取保險給付時,有規範的時間限制。
依現行條例規定,請求時效為自得請款之日起,因5年不行使而消滅,雖
然條例是規定5年,但因各項給付的「自得請款日」略有不同,有的是從
事故發生日起算,如死亡生育,有的是從確認失能日起算,勞工應依自身
狀況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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