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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財產保險
未繫安全帶車禍死亡 強制險賠不賠?
文/何楷平 | 2015.08.10 (新聞)

日前發生一起疑因乘車未繫安全帶,人飛出車外遭護欄削頭慘死的車禍事件。8日晚間,柯姓女子和友人劉姓女子開車前往苗栗喝酒,酒後駕車返回台中,行經國道3號南下路段時,劉女失控自撞護欄,坐在副駕駛座的柯女則疑因未繫妥安全帶,人飛出車外,遭護欄鋼片削掉頭部右半邊,卡在車底下遭拖行近百公尺,死狀悽慘。

此次車禍肇事原因,涉及駕駛(劉女)酒駕、乘客(柯女)未繫安全帶兩大因素。根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酒後駕車屬於保險公司的「追償事項」,也就是說,保險公司會賠償給車禍受害人(乘客)後,再向肇事車主求償。

此外,乘客未繫安全帶,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一般道路駕駛及前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可罰1,500元,高路公路最高可罰6,000元。國道3號交通隊強調,在繫好安全帶的狀況下,通常不會發生人飛出車外的情形,推測柯女(乘客)是因未繫妥安全帶,人才會甩出車外釀成悲劇。

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統計,國人未繫安全帶的死亡率,是有繫安全帶的4倍。不論駕駛或乘客,未繫安全帶無形中都增加車禍的死傷風險,儘管如此,產險業者表示,強制險不問過失,「未繫安全帶」屬於用車人的過失,交通部予以開罰,但若發生事故,強制險依然理賠。

另外,由於強制險不保障單一事故的駕駛人,自撞護欄屬於單一事故,駕駛無法獲得強制險理賠;但若車主有投保「駕駛人傷害險」,因單一事故傷亡,就可獲得最高20萬元的傷害醫療給付、最高200萬元的死殘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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