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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財產保險
撞上路邊停放車輛,強制險有保障!
文/朱家儒 | 2014.11.03 (新聞)
近日新北市三重集賢路發生一起小貨車撞上違規穿越馬路老翁的交通事故。24歲的周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與父親載著漁獲前往市場的時候,意外撞上正穿越馬路至公園運動的鄭姓老翁,老翁送醫不治,而小貨車也因失控撞上路邊停放車輛,駕駛周男僅受輕傷,而周父則卡在副駕駛座,傷勢嚴重。
不幸身故的鄭姓老翁雖違規在先,導致小貨車閃避不及撞上,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採無過失主義,鄭翁的家屬仍能向小貨車投保強制險的保險公司,申請200萬元的死亡保險金。
而依強制險規定,身為乘客的周父也可向自家小貨車投保的強制險,在20萬元的額度內,實支實付申請醫療費用保險金。
至於僅受輕傷的周男該向誰申請強制險給付?依規定,強制險保障對象是駕駛以外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因此周男無法向自己的強制險申請任何保險給付,但因小貨車有擦撞到路邊停放的轎車,根據強制險規定,停放路邊的車輛也在該車主使用或管理的範疇內,而若被撞發生交通事故,事故受害人自然就受到該車強制險的保障,因此,周男就可向該停放車輛的強制險,申請最高20萬元的醫療費用,但同時恐怕也得負起車輛毀損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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