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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人壽保險
禍從天降!遭跳樓男壓死,意外險可賠
文/宋依玲 | 2014.08.08 (新聞)
台北市昨發生男大生跳樓壓死婦人的意外!一名21歲的吳姓男大生,三年前罹患精神病,從東南大學休學,昨早趁母親不注意時,到住家樓頂跳樓自殺,墜落時卻撞到正在中庭與警衛聊天的李姓婦人,不但吳男當場摔死,李婦也因頸部遭重擊倒地送醫不治。

壽險業者表示,意外險給付標準是依據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第二條「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致其身體蒙受傷害而致殘廢或死亡。」因此,李姓婦人若有投保意外險,將可獲得理賠。

意外風險無所不在,壽險業者指出,意外險是根據被保險人的職業風險訂定保費,其中,家庭主婦被歸類為職業風險等級最低的第一級,每年保費約一千元,就能買到100萬元的意外事故保障。

要注意的是,被保險人職業變動時都必須主動告知保險公司,才不會影響保險權益。例如從內勤單位調至職業風險較高的業務工作,如果沒有告知轉換職業等級,一旦發生意外事故,保險公司將依保費差額打折給付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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