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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玻璃安裝工作的老麥,透過職業工會參加勞保已經18年,他本來計畫再過2年滿60歲可以開始領年金時就要退休,沒想到卻在今年初因腦中風造成下半身癱瘓。
中風無法再工作的老麥,能申請那些勞保給付?往後他還能繼續參加勞保,到滿60歲時再領老年年金嗎?若不能繼續加保,58歲的老麥可以現在直接申請老年年金嗎?
另外,老麥的勞保薪資在之前都保到36,300元,但從97年開始因為生意下滑,為節省保費支出,他就請工會將他的投保薪資調到18,300元的最低標準,這對老麥的勞保給付權益會有影響嗎?
首先,老麥因中風住院治療,只要住院超過3天,就可以申請為補償薪資損失的勞保傷病給付。根據勞保條例規定,普通傷病的給付標準,是按被保險人住院日數核給日投保薪資的50%(若職災事故則核給70%)。老麥的月投保薪資是18,300元,日投保薪資便是610元(18,300元÷30日),假設老麥住院20天,因為傷病給付是從住院的第4天開始給付,因此扣掉前3天後可申請到17天,共5,185元(610元×50%×17)的傷病給付。
一次金與年金 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不同
除了傷病給付外,老麥因中風造成下半身癱瘓已10個多月,只要治療終止症狀固定,便可申請勞保失能給付。假設根據醫師開具的診斷證明書,老麥已達「終身無工作能力」的狀態,而被核定為第2級失能,那麼他除了可以請領一次失能給付(即原來的殘廢給付)外,因為已達「終身無工作能力」狀態,也可以選擇(只要在98年勞保年金新制上路前就加入勞保者,便具有選擇權)改申請失能年金。
依勞保給付的規定,失能一次金與失能年金的標準分別為:
◎ 失能一次金:
平均月投保薪資÷30×給付日數
◎ 失能年金:
平均月投保薪資×1.55%×年資
老麥若選擇失能一次金,則第2級失能的給付標準是1,000日投保薪資,依老麥18,300元的月投保薪資計算,可一次領到61萬元(18,300元÷30日×1,000日=610,000元)的失能給付。
如果改選領失能年金的話,按最新勞保條例規定,年金給付的月投保薪資是按「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平均計算,因老麥97年之前都以36,300元投保,如果選取過去最高60個月的投保薪資平均為36,300的話,那麼老麥每月可領的失能年金為1萬127元(36,300元×1.55%×18年=10,127元)。
選擇年金 未來身故還有差額金可領
老麥因為平均月投保薪資的關係,失能一次金只有61萬元,但失能年金每月就有1萬127元。若選領一次金,雖然馬上就有一筆現金可運用,但若改選年金,只要領滿5年又1個月,所領的年金總額就會超過一次金,而且未來還可繼續請領直到身故。
萬一老麥在這5年又1個月期間身故的話,家屬還可以請領差額金,也就是一次金與已領年金的差額。譬如老麥領了3年共36次失能年金就身故,那麼家屬就還可再領24萬5,428元【610,000元-(36×10,127元)=245,428元】的差額金。
如果老麥有符合條件的眷屬失能年金還可加發眷屬補助,只要符合規定的配偶或子女,每1人可加發25%,但最多以2人(即加50%)為限,且加發的眷屬補助直接併入失能年金提供給失能的被保險人,並非給眷屬。
例如,老麥的太太已滿55歲,老麥的失能年金便可提高為1萬2,658元【10,127×(1+25%)=12,658元】。
若有合格眷屬 也可選領遺屬年金
此外,若被保險人在領失能年金期間身故,而遺有符合資格的遺屬時,遺屬可不領差額金(只有在所領年金總額比一次金少時身故才會有差額金,不過領差額金時遺屬並無資格限制)改選領遺屬津貼,給付的標準是失能年金的半數。以老麥為例,若他在領失能年金期間身故而麥太太符合遺屬條件並選領遺屬年金話,那麼麥太太未來便可每月領到老麥失能年金半數,即5,063元(10,127÷2=5,063元)的遺屬年金。
遺屬年金是依順位受領,只有在第1順位不符條件時,第2順位才得請領。除非配偶再婚,或遺屬不符請領條件時,譬如子女成年或年滿25歲,年金才會停止發給,否則遺屬年金就可一直請領到身故。但是,若遺屬本身有參加勞保,未來自己年滿60歲要請領老年年金的話,就只能在老年年金與遺屬年金中擇一,不能同時請領。但若參加國民年金的話,因為國、勞保是分屬不同體系沒有重覆的問題,因此遺屬到65歲時還能另外再請領國民年金。
領失能年金後就要退保
至於老麥若不領失能給付,想改申請勞保老年年金,以他現年58歲、18年年資的條件,是可以申請減額老年年金,老年年金的給付標準與失能年金一樣,都是按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乘以1.55%再乘以年資計算,但由於老麥提前2年請領,年金額會被減8%,只能領到9,316元【10,127×(1-8%)=9,316元】,且勞保的年金給付僅限被保險人本人領取,並沒有加發眷屬補助,在失能年金與老年年金只能擇一情況下,當然以選領失能年金比較有利。
另外,因為老麥已達終身無工作能力狀態,依規定勞保局會在核發失能給付後,就直接辦理退保。因此,老麥不論是選領失能一次金或失能年金,都無法再繼續加保,當然未來年滿60歲時,也就無法再請領勞保老年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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