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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市場動態
<電視座談> 個資法衝擊保險業 怎麼收個資才好
文/鄭慧菁 | 2013.04.15 (新聞)
由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演變而來的「個人資料保護法」,被稱為全世界最嚴苛的「個資法」,有壽險公司甚至因此停止電銷業務。
健康保險大家談談電視節目,昨(14)日邀請壽險公會醫務小組召集人李俐圜、產險公會綜合委員會委員林聖智、寰瀛法律事務所律師池泰毅和大家談談,台版個資法究竟有哪些民眾必須了解的規定?對於需要大量蒐集、處理、利用個資的「保險公司」有哪些重大影響?
池泰毅表示,新版個資法的精神在避免人格權受侵害,並促進個人資料的合理利用。保險公司需遵守設定特定目的、經過當事人同意締結契約而蒐集個人資料,以及履行告知義務三個要項。
以往保險業務員只要拿到親朋好友的通訊資料就開始進行業務開發,個資法上路後,業務員必須先履行告知義務,也就是說明自己是誰、為什麼蒐集資料、未來如何利用,只要善盡告知義務,且獲得客戶同意,就可以在符合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合理利用個資。
李俐圜則表示,新版個資法希望保險業加強內稽內控機制,各公司可以利用這個機會重新檢視行政流程,讓內控機制更嚴謹。
然而,個資法對保險業的影響不只是蒐集準客戶資料而已,客戶資料再利用,及以保險公司為行使代位權向警察單位調閱車主資料,都可能受阻。
林聖智以強制車險為例指出,肇事的汽機車駕駛人若違反強制險規定,產險公司會先理賠車禍受害人再向加害人求償。但是產險公司請求警方提供加害人的身分證字號、地址等資料時,卻常被警方以保護個資為由拒絕,或僅提供載有電話的車禍處理聯單,雖然產險公司可透過法律程序取得加害人資料,但過程曠日費時,無形中加重處理成本,而警察機關的處理方式也顯得有些矯枉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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