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件人姓名: | |
| 收件人Email: | |
| 寄件人電話: | |
新聞 公、勞、農、健保
國保喪葬給付請求權將屆 4,000名家屬快來領!
文/葉惠娟 | 2013.08.12 (新聞)
經勞保局清查,民國97年10月~98年3月加保國民年金且已身故的被保險人,支出殯葬費用卻未申請國保喪葬給付者,約4,000人,由於國保喪葬給付5年請求權將屆,符合請領資格的家屬,得儘快向勞保局提出給付申請。
勞保局表示,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在加保期間死亡,可由處理後事、支出殯葬費用的人請領喪葬給付,因為喪葬給付有5年請求權時效規定,也就是從被保險人死亡當日起,如果支出殯葬費用的人沒有在5年內提出申請,就喪失請領喪葬給付資格。
勞保局指出,沒有提出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的家屬,可能誤認為自己家人雖在參加國保期間死亡,但因為加保期間短暫,無法請領;或是家人生前沒有按時持繳納保險費,不具有加保資格而不能領取。事實上,只要被保險人在加保期間死亡,無論參加國保期間長短,就可由支出殯葬費用者請領喪葬給付8.64萬元;如果有保險費未繳清,也可以由支出殯葬費用者繳清保險費後請領喪葬給付。
勞保局提醒,少數民眾在國保加保期間死亡,而且已請領勞保「本人死亡」的喪葬津貼,不能重複領取國保喪葬給付,不過如果是領取勞保家屬死亡的喪葬津貼,則不受影響。
| 編輯推薦 | ||
健康醫療百科 保養品是破壞膚質的兇手?日本北里研究所病院美容醫學中心創辦人、整形外科醫生宇津木龍一,曾在《肌斷食》一書中指出,只要停止用粉... | 市場訊息 富蘭克林:佈局中國、印度與亞洲小型股 掌握改革紅利投資契機隨著希臘接受新版紓困方案降低違約與退歐風險,中國股市震盪走勢也在政府強力介入下漸趨穩定,富蘭克林證券... | 市場動態 永不缺席的父愛
很年輕就加入保險行列的父親經常早出晚歸,服務客戶風雨無阻。
小時候,父親對家庭的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