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人姓名: | |
收件人Email: | |
寄件人電話: | |
在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的台灣社會,雖然有人連孩子的營養午餐費都繳不出來,但坐擁上億財產正煩惱不知如何留給下一代的有錢人更是不少,這也是各種節稅方法與策略總是成為許多人關注焦點的原因。如果想透過「贈與」方式將財產移轉給下一代,到底該贈與哪一種財產,贈與稅比較輕呢?贈與的財產不同所繳納的贈與稅是否會有不同?
各類贈與財產價值如何估算?
事實上,同樣是贈與價值1,000萬元的財產,確實會因為財產的不同而產生稅負不同的情形,主要是因為稅法上對財產的估價與該項財產在市場真正的行情有所出入所致,因此,想要將財產贈與給小孩,若能用比市場行情低的稅上估價的財產來贈與,自然可減輕稅負,甚至有些財產免課贈與稅,如果贈與這類財產給子女,那就根本連稅負的問題也不會有了。所以了解各種不同財產的贈與稅負規定,是打算移轉財產給下一代的民眾重要的第一課。
該繳多少贈與稅,與所贈與財產的價值如何估算有關,一般稅法對較常見的贈與財產價值的估算標準如下:
●一般財產價值的計算,以贈與當時的時價為準。
- 土地及房屋:土地以公告現值為準,房屋則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 外幣存款:以贈與外幣當日匯率換算的價格為準。
- 上市(櫃)公司股票:依贈與該項證券的收盤價估定。但當日無買賣價格者,則依贈與日前最後一日收盤價估定。價格如有劇烈變動,則依贈與日前一個月內各日收盤價格的平均價格估定。
- 初次上市(櫃)公司股票:有價證券初次上市或上櫃者,於上市(櫃)契約經主管機關核准後,至掛牌買賣前,應依贈與日該項證券的承銷價格或推薦證券商認購的價格估定。
- 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未上市或上櫃的股票應依贈與日發行公司的每股淨值估定。
6大案例解說讓你輕鬆納稅
瞭解各種贈與財產價值估算的規定後,透過下列6個案例的說明,能讓讀者更清楚了解贈與哪種財產、何時贈與、用甚麼方式贈與,能達到最大的節稅效果。
案例1 贈送小孩銀子不如幫他買房子
王大明想將銀行存款5,000萬元送給兒子王小川,再由兒子自行購買房屋,王大明去詢問任職國稅局的好友大約要繳多少稅?是否有其他途徑可以節稅?
王大明如果直接贈與現金5,000萬元,假設當年他沒有其他的贈與,則應繳的贈與稅計算如下:
贈與淨額=贈與總額─免稅額
=5,000萬元─111萬元
=4,889萬元
贈與稅=贈與淨額×稅率─累進差額
=4,889萬元×42%─ 477萬元
=1,576萬3,800元
如果王大明直接用自己的資金5,000萬元代兒子購買不動產,則依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但書的規定,將被視同贈與不動產,故土地以公告現值計算,房屋則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而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常遠低於市場行情,所以市場行情雖高達5,000萬元,假設不動產的土地公告現值加房屋評定價格合計為2,500萬元,則應繳的贈與稅如下:
贈與淨額=贈與總額─免稅額
=2,500萬元─111萬元
=2,389萬元
贈與稅=贈與淨額×稅率─累進差額
=2,389萬元×34%─218萬7,600元
=593萬5,000元
兩種贈與方式稅上差異高達982萬8,800元(1,576萬3,800元─593萬5,000元),因此贈送小孩銀子,不如幫他買房子。
案例2 為孩子投保 適時移轉財產又能免稅
郭靖出生於貧困的農村鄉下,靠變賣祖產籌措創業資金,現在成為建設公司董事長,房地產景氣瞬息萬變,郭靖深怕稍有一案推展不順,全部家當都可能賠光,子女成年要創業時又要步上他的後塵,但若現在贈與現金又怕養成子女好吃懶做惡習,他該怎麼辦?
像郭靖這種情況的大老闆不少,建議可利用保險來解決,首先郭靖可以用他的小孩當要保人(需滿7歲才能當要保人)及受益人購買儲蓄險,因保單受益人是他的子女,萬一幾年後他不幸破產,因為保險給付非屬郭靖的財產,所以不會被扣押,而小孩雖可透過解約取得保單的現金價值,但在小孩未滿20歲(成年)前,任何契約的訂立、修改或解除均需得到監護人同意才可,所以在滿20歲前,小孩雖擁有保單現金價值但不能使用,等到成年後心智較成熟,自然不會亂花錢。至於郭靖每年代要保人繳納保險費,則屬於贈與行為,只要控制在每年不超過免稅額度111萬元,就不用繳納贈與稅,滿期時孩子所領的給付,因要保人與受益人為同一人免納入最低稅負的規範,因此也沒有所得稅的問題。
案例3 高獲利公司孳息贈與 利用信託最節稅
胡中是益立公司大股東,目前持有500萬股益立公司股票,益立不是上市(櫃)公司,目前每股淨值為25元,公司相當賺錢,每年分配現金股利為每股10元,胡中預估公司未來的盈餘分配將不下於過去10年平均數,胡中想把孳息送給小孩胡立,會計師建議他採取信託方式將未來孳息贈與給小孩以減少稅負。
胡中若能將名下500萬股益立公司股票提出,與信託公司簽訂信託契約,由信託公司保管,期間10年,信託期間孳息(股利)歸兒子胡立所有,10年期屆滿本金(500萬股股票)返還胡中,這樣的信託屬「本金自益、孳息他益」的信託,其贈與總額及贈與稅計算如下:
贈與總額=信託財產市值─信託財產10年期利率2% (註)的複利折現值
=500萬股×25元─500萬股×25元×0.820348(查表得知)
=12,500萬元─10,254萬3,500元
= 2,245萬6,500元
贈與淨額=贈與總額─免稅額
=2,245萬6,500元─111萬元
=2,134萬6,500元
贈與稅=贈與淨額×稅率─累進差額
=2,134萬6,500元×34%─218萬7,600元
=507萬210元
註:96年度適用之利率2.175%,為便於計算以2%代替
另外,這10年信託期間益立公司發放的現金股利屬於兒子胡立的,應由胡立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若是胡立適用稅率較胡中低,亦可達到分散所得以減少綜合所得稅的目的。
如果胡中未簽訂上述信託契約,等公司發放現金股利後,再將其扣除綜所稅後的現金送給兒子,則10年應納的贈與稅如下:
每年贈與總額=現金股利金額─繳納綜合所得稅
=500萬股×10元─500萬股×10元×40% (假設以最高稅率)
=3,000萬元
贈與淨額=贈與總額─免稅額=3,000萬元─111萬元=2,889萬元
贈與稅=贈與淨額 ×稅率─累進差額
=2,889萬元×34%─218萬7,600元
= 763萬5,000元
10年應繳贈與稅總額=763萬5,000元×10年=7,635萬元
由上可知信託的節稅效果相當驚人,主要是因公司報酬率達到40% (現金股利÷每股淨值=10元/25元),較稅上認定的報酬率(折現率) 2%超出很多,相反若是公司報酬率低於稅上設定的報酬率,則反而會多繳稅,所以節稅效果視各家公司報酬率不同而有所差異。
案例4 贈與股票 股價低迷時最好
林明是上市公司大通建設董事長,公司是他爸爸一手創辦傳給他,林明也希望早日能傳給兒子經營,在公司股價一度高達30元時他曾想過贈與兒子公司股票,但後來因故作罷,最近因房地產低迷,公司每股股價跌到剩下3元,他心想如果在這個時候將股票贈與給兒子是否可節省贈與稅呢?
很多行業都有明顯的景氣循環,如果林明在股票30元時贈與小孩500萬股,則應納贈與稅計算如下:
贈與總額=贈與股數×每股市價
=500萬股×30元
=15,000萬元
贈與淨額=贈與總額─免稅額
=15,000萬元-111萬
=14,889萬元
贈與稅=贈與淨額×稅率─累進差額
=14,889萬元×50%─877萬7,200元
=6,566萬7,800元
如果林明是現在才要贈與,在相同股數每股市價3元情況下,則應納贈與稅為:
贈與總額=贈與股數×每股市價
=500萬股×3元
=1,500萬元
贈與淨額=贈與總額─免稅額
=1,500萬元─111萬元
=1,389萬元
贈與稅=贈與淨額×稅率─累進差額
=1,389萬元×27%─109萬7,000元
=265萬3,300元
由以上可知,在股價高點與低點贈與,應繳納的贈與稅金額相差非常可觀。因此,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若想把事業留給下一代,應選在股市低迷時做贈與規劃,這樣可以省下一大筆的贈與稅。
案例5 即將上市的股票 上市後贈與不如上市前
林大同持有陽明科技公司股票50萬股,該公司股票即將在短期內申請上市,目前在未上市盤商的盤價是每股250元,而公司財務報表顯示每股淨值為25元,林大同想把股票送給小孩,他不知要在上市前贈送或上市後再贈送?兩者的稅負是否不同?
依遺贈稅法規定,贈與標的如果是上市(櫃)公司股票,贈與價值是依贈與股數乘上贈與日的收盤價計算,若贈與標的為非上市(櫃) 公司股票,其贈與價值則依贈與股數乘上贈與日的每股淨值估算。因此林大同若是在陽明科技公司未上市前就贈與,其贈與稅計算如下:
贈與總額=贈與股數×每股淨值
=50萬股×25元
=1,250萬元
贈與淨額=贈與總額─免稅額
=1,250萬元─111萬元
=1,139萬元
贈與稅=贈與淨額×稅率─累進差額
=1,139萬元×27%─109萬7,000元
=197萬8,300元
而林大同若是在公司上市後才贈與股票,假設其贈與時收盤價等於未上市盤價一樣為250元,則贈與稅計算如下:
贈與總額=贈與股數×每股市價(每股收盤價)
=50萬股×250元
=12,500萬元
贈與淨額=12,500萬元─111萬元
=12,389萬元
贈與稅=贈與淨額×稅率─累進差額
=12,389萬元×50%─877萬7,200元
=5,316萬7,800元
同樣贈與50萬股股票,但在上市前及上市後所需繳納贈與稅相差5,118萬9,500元(5,316萬7,800元─197萬8,300元),此種稅上差異經常發生在高獲利的科技公司,因此,此類公司股東若想把股票贈與給下一代,最好在公司尚未送件申請上市(櫃)前就要辦好,否則公司一經主管機構許可上市(櫃)後就會來不及規劃了。
案例6 贈與公設保留地 免課贈與稅
黃信是大地主,有一塊土地被列為學校用地,黃信想把該筆公設地贈與給子女,可是他又沒錢繳贈與稅,不知怎麼辦?
公共設施保留地在土地稅法中規定可免徵土地增值稅,在都市計劃法中又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因繼承或因「配偶」、「直系血親」間的贈與而移轉,可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應注意兄弟非屬直系血親,因此兄弟間贈與是要繳納贈與稅的)。因此當贈與人將公共設施保留地贈與給配偶或直系血親時,不但免徵贈與稅,也不需繳納土地增值稅,真是一舉兩得。黃信要將公設地贈送給子女是符合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的規定,不用擔心沒錢繳贈與稅。其他有相同優惠的法令規定包括農業發展條例第37條及38條、新市鎮開發條例第11條及自來水法(含水源特定區土地減免土地增值稅、贈與稅及遺產稅標準)。
節稅除了解稅務法規外 可考慮請專家幫忙
該如何將財產移轉給下一代,除了考慮小孩子是否心智成熟,能否管理龐大財產外,更應考慮財產移轉時所需繳納的稅賦,一般人常忽略稅法的規定,因而付出慘痛代價。另外,不同的財產應該有不同的規劃方法,所以民眾除了要深入瞭解稅務法令的相關規定外,也可考慮找一位安全可靠又專業的稅務專家或會計師量身訂作專屬個人的節稅策略方法。
編輯推薦 | ||
市場訊息 遠雄人壽:待客如親 邀請新住民家庭公益看棒球根據內政部移民署統計,目前全台新住民及其二代人口已超過百萬人,成為台灣第四大族群,有些家庭因語言不通... | 市場訊息 野村投信:Q4消費旺季來臨 必需性消費股出線機會高第四季即將來臨,除了近期的返校需求暢旺使零售銷售業績開紅盤外,中國十一長假、光棍節、西洋感恩節與聖誕... | 人壽保險 DM載明「保證獲利」 誤信廣告求償敗訴保險糾紛又一樁!一名戴姓男子誤信壽險公司廣告DM的投資範例試算,以為支付總保費100萬元,就「保證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