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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提醒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資料來源:金管會 | 《現代保險》雜誌 | 2026.07.24 (新聞)

依交通監理機關統計資料顯示,115年5月底微型電動二輪車登記數已達40.7萬件,同期約37.8萬輛微型電動二輪車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本保險),約有7%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未投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提醒車主記得投保本保險,並維持保險契約不中斷,以保障自身權益。

金管會表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第6條已明定車輛所有人應投保本保險,並維持其有效性,又依本法第49條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投保義務人未依規定訂立本保險契約,經公路監理機關執行路邊稽查或警察機關執行交通勤務,或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併同舉發者,將處新臺幣75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罰鍰;本法第51條之1規定,投保義務人於本保險期間屆滿逾6個月,仍未依本法規定再行訂立本保險契約者,金管會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

為提升強制車險投保率,強化用路人安全保障,金管會已責成保險公司,於保險期間屆滿30日前通知車主續保,並就保險到期後仍未投保之車主,在保險期間屆滿後30日內,至少再為2次重新投保通知,另針對保險期間屆滿後第2個月及第5個月仍未投保者,金管會保險局及交通部公路局將共同具名再次寄送提醒投保通知,透過多次通知來提醒尚未投保之車主投保。金管會提醒車主,留存於保險公司之地址、行動電話、電子郵件等資料如有變動,應即時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變更事宜,以免忘記投保又沒收到提醒投保通知,影響自身權益。

本保險制度已提供多元投保管道(包含至各縣市保險公司臨櫃投保、透過網路及業務員投保等)供民眾選擇,倘車主欲查詢目前有效保單,可透過本保險有效電子式保險證查詢平台(https://ecard.cali.org.tw/PPCP_QRY/)下載電子式保險證查閱。民眾如需進一步了解本保險相關事宜,可逕洽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0800-221-783)瞭解或向辦理本保險之各產物保險公司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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