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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市北投區一名張姓男子駕駛復康巴士行經明德路時,疑似身體不適瞬間暈眩,導致車輛失控連續衝撞路旁停放的15輛機車與3輛自小客車,現場零件散落一地,滿目瘡痍,所幸無人傷亡。華南產險表示,類似這樣的意外事故難以預料,建議車主除基本的強制險外,應加保「超額第三人責任險」,來轉嫁車禍事故時遇到的高額賠償損失,開車上路才能更安心。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114年全台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有40.2 萬件,相當於每天發生逾1,102起以上的車禍事故。華南產險車險業務部李志宏經理表示,車禍事故天天在發生,但強制險只理賠對方駕駛或第三人的保額為死亡或失能最高200萬元、傷害醫療最高20 萬元,且僅限人身傷亡的保障,並不包含車輛毀損等財物損失。若駕駛人因不小心發生車禍造成第三人財物損失,必須要投保「第三人責任險」才能理賠;但若發生高達數十萬至上百萬元的「高額賠償」情況時,則必須是要投保「超額第三人責任險」才能負擔其損失。
華南產險表示,保險不只是「買心安」,更要「賠得起」。面對日益昂貴的汽車零件與工資,以及國人近年求償意識抬頭,建議車主在投保車險時,除基本的強制險外,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以彌補強制險保額的不足,同時也能提供造成他人財物損害時的基本賠償。另有鑒於現在街頭名車、電動車密度增加,第三人責任險的基本財損保障通常為20萬至50萬元,已不足以應付,建議車主在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後,加保「超額第三人責任險」。
所謂「超額第三人責任險」採合併單一限額計算,以每一事故限額1,000萬元保額來說,不分傷害或財損,兩者合併最高將可理賠1,000萬元,理賠彈性更實用,是降低駕車風險的高CP值選擇。值得一提的是,車禍事故若涉及人員傷亡,駕駛人恐面臨刑事官司,因此具備律師費與訴訟補償的附加「刑事訴訟補償保險」也相當重要,年保費僅300到500元,能為車主在法律程序中提供實質支援。
保費方面,以華南產險eCover線上投保為例,30~60歲男性、3年無肇事紀錄自小客車,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每一個人傷害責任保額2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保額4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財損責任保額50萬元計算,線上投保折扣後的保費為3,567元,車主只要再花費689元加保「超額第三人責任險」、381元加保額度10萬元的「刑事訴訟費用補償」,就可讓保障升級,享有一整年每一事故體傷及財損合併限額1,000萬元的保障,相當經濟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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