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件人姓名: | |
| 收件人Email: | |
| 寄件人電話: | |
新聞 人壽保險
保單簽收回條 須加註契撤權益
文/周采萱 | 2014.01.09 (新聞)
根據人壽保險示範條款規定,2年期以上壽險保單有10天契約撤銷期,金管會上周發函,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在保單簽收回條上加註提醒保戶有關10天契約撤銷期規定,讓保戶能第一時間掌握重要權益。
金管會保險局官員解釋,為了讓民眾有更多審視投保內容的機會,人壽保險示範條款規定,民眾投保2年期以上壽險保單,可以享有10天契約撤銷期,也就是在收到保單當天起算10日內,若對保單內容不滿意,可以撤銷契約,保單自始無效,保險公司必須退還所繳保費。
以往契約撤銷期規定只有列在保單條款中,一般業務員並不會特別提醒保戶把握10天契撤權,收到保單後要仔細審閱,但保險局官員表示,契約撤銷期是保戶的重要權益,因此發函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將此一規定加註在保單簽收回條上,讓保戶收到保單當下就能了解這項權益,減少錯失10天契撤期而產生保單糾紛的情形。
| 編輯推薦 | ||
市場訊息 保誠人壽:連續三年支持臺大國際引路人計畫 選出6位學員海外拓展國際視野保誠人壽連續三年支持國立臺灣大學國際引路人計畫,持續深化台灣與全球人才接軌的布局。今年除深度參與在台... | 市場訊息 《重要新聞》2021年03月30日
新光人壽:「罩」你平安好運 大甲媽祖加持保庇
中華郵政:壽險保戶子女獎學... | 財經時勢 【專欄】快樂老人放得下前幾天拿出家庭相簿,回憶兒時的自己,陳年的黑白照片多少變得有點灰黃,但不可思議的是,拍攝當時的許多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