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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2年社會爭議與司法實務紛歧,針對「保單是否可被強制執行」的修法,終於取得具體進展。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14)日初審通過《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大重點包括:拉高保單解約金的豁免門檻、小額終老保險可排除強制執行,以及針對修法前已被扣押的保單,司法院將限期8個月內清查並解除扣押命令。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2024年底,全台已有超過123萬張保單遭強制執行。此次修法若順利三讀通過,預計約110萬張保單可望解套。
本次修法最受關注的,莫過於保單解約金豁免標準。
原本行政院版本採「3個月基本生活費 × 1.2倍」計算,標準因縣市而異,最低約5萬餘元,最高台北市為7萬3,000元。此次立法院通過版本「統一全國標準」且「翻倍計算」,改為「6個月×1.2倍最低生活費」。
此外,針對高齡者推廣的小額終老保險,雖非《保險法》法定險種,但修法授權金管會公告其為豁免標的,未來實務執行時將可排除強制扣押。
同時,針對修法前已遭強制執行的保單,立委賴士葆提出附帶決議,要求司法院於法案公告後8個月內,對不符新法標準的案件主動撤銷扣押命令,獲委員會一致支持。
儘管本次修法,被視為是對民生保障的制度進展,但政治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暨系主任葉啟洲則持保留意見。他指出,豁免金額從數萬元拉高至14萬6,730元,且無保單張數限制,債務人未來只要買10張解約金各14萬的保單,就能豁免140萬,形同開放「合法避債」空間,削弱對債權人、被害人與扶養權利人的保障。
針對小額終老保險納入豁免,葉啟洲也質疑金額「一點也不小額」。以55歲女性投保90萬元終老險為例,解約金約為78萬元,遠高於一般侵權損害賠償。若遭用以掩護不當財產,反而造成不公。
整體來看,此次《保險法》修法有助統一執行標準、減輕法院負擔,強化社會基本保障。然而,如何防堵制度被濫用、避免保險商品淪為財產庇護手段,仍待立法院與主管機關後續三讀過程謹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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