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件人姓名: | |
| 收件人Email: | |
| 寄件人電話: | |
財政部日前公布2024年將調高「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預計將從原本123萬調高至137萬,減稅消息一出,除了再次掀起「未滿15歲兒童61.5萬喪葬費上限,是否因為扣除額調高,導致兒童壽險保額不足」的討論,也有家長提出「如果幫孩子投保的保額已達喪葬費61.5萬上限,可以再買保險增加保障嗎?」的疑問。
依現行規定,若被保險人是未滿15歲的小孩,當不幸身故,保險公司可以理賠,但給付名稱不是一般常見的「身故保險金」,而是「喪葬費用」保險金,且喪葬費用不能超過「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的一半。
儘管保險局已多次澄清,「保額」與「喪葬費扣除額」兩者概念不同,兒童的壽險保障額度是否足夠,是依保戶需求而定,不能以「喪葬扣除額高低」來判斷,從來就沒有因為喪葬扣除額上調、就有未滿15歲子女保額不足的問題,喪葬扣除額調升,各保險業者投保理賠,都必須回到當初保險契約規定,當然也不會請保險業者去跟家長「催保」。
不過,如果投保的保險(例如壽險、意外險、旅平險等),在產、壽險通算後,身故喪葬費用已到達法定61.5萬元上限,這樣還能再替孩子購買具有理財規劃性質的保險商品、或其他有身故給付的醫療保險嗎?
根據《保險法》第107條,若兒童死亡時未滿15歲,不論投保的保額多少,都必須依法令規定的喪葬費61.5萬上限給付;若兒童死亡時已超過15歲,投保超過喪葬費用規定的部分,可恢復保障,也就是以當初投保的保額,獲得死亡保險金理賠。
目前實務上的做法,若家中未滿15歲兒童的身故喪葬費用,已達現行規定的上限61.5萬,但家長仍想再添購附有身故給付的保險商品時,須在投保新保單的同時,簽立投保聲明書,同意保險公司在給付「超過法定喪葬費用上限」的部分,可以「無息返還該超過部分的已繳保費」方式處理。
舉例來說,某甲已幫孩子投保保額100萬的壽險,未來若因保險事故,孩子在15歲以前不幸過世,保險公司依法給付61.5萬喪葬費用的部分,另外就超過61.5萬的部分,則保險公司會將該部分保額所繳納的保費,以無息的方式,返還給要保人。
延伸閱讀:
| 編輯推薦 | ||
市場訊息 遠雄人壽:守護癌症家庭15年 遠雄人壽陪孩子走過關鍵時刻 即日起癌症家庭子女獎助學金開放申請保險不只是保障,更是長遠的陪伴與關懷,遠雄人壽關心每一個家庭,在長期接觸癌症家庭的過程中,看見疾病所... | 市場訊息 先機環球投資:希臘過關 歐股QE行情再起經過數周談判過程,歐股震盪行情終在希臘總理齊普拉斯對債權人提出的緊縮要求做出妥協後,畫下一個市場震盪... | 市場訊息 金管會:提醒民眾 春假返鄉掃墓注意行車安全並視需求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 以保障自身權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提醒,隨著春假連假到來,許多民眾安排返鄉掃墓或外出旅遊,應注意行車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