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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現代看保險
50:25:25的新保險計畫
文/黎曉英 | 2008.02.01 (月刊)

剛領完年終獎金,很多人可能還在想著該怎麼用,不少業者卻已經在幫消費者計畫了,正如同一句廣告詞所說的,「以上廣告都在教你花錢…」。這個時候會想起我們這些消費者的廠商,還真不少!

看看保險業的廣告就好了,有針對銀髮族的、準備退休規劃的、高資產的…,令人目不暇給!

不過,不管手邊有沒有閒錢,為自己多少買點保險,還確實是必要的!

不少業務員過去喜歡建議準保戶,或以所得的十分之一買保險,或買足等同年所得十倍的保障。前者著重於強迫保戶為日後的保障做準備;後者則強調,萬一保戶出事,至少要為家人未來的10年所需,做好準備。

這些規劃即使不夠精準,卻仍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但可惜的是,對於這十分之一的所得該用來買哪些保障,許多業務員總以一句「視個人需要」,草草帶過。

台灣民眾買保險,大多著重在為子女籌措教育費或生活所需的情形,這從近年來民眾過度集中購買投資型保險,便可以發現,子女、家庭不僅是許多人打拼的目的,更是購買保險時最重視的元素。

不過,任何人只要一息尚存,就仍得面臨基本生活或醫療費用的需求,偏偏這兩種需求的迫切程度,大多與收入能力成反比。

許多為人父母者,總覺得凡事應以子女的需求為重,捨得讓小孩唸名校、穿名牌,自己卻省吃儉用,甚至對花錢在自己身上有罪惡感,包括為自己買保險。

因此在台灣,為自己買(指以自己為受益人)的保險,業務量總是遠遠落後於為別人買的(指以他人為受益人)保險。

然而,用一部份收入為自己買保險,其實才是對家人與自己負責任的表現,也是成熟社會的指標之一。

新的年度才剛開始,也許我們該學學美國人,把保險費的配置,朝年金險50%、健康險25%及壽險25%的方向努力。

換句話說,將75%的保費預算用來為自己的老年生活與醫療所需做準備,另外的25%則用來為自己身故後的家人經濟所需做準備。

因此,這75%的保費支出,絕對不是浪費,而是把自己病了、老了之後無法估算的負擔,從家人身上轉嫁給保險公司。何樂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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