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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十一月,大陸有位婦產科醫生在替一位孕婦剖腹接生時,不小心將孕婦的大動脈割斷,為了緊急幫AB血型的孕婦輸血,在醫院沒有庫存AB型血液的情形下,竟糊塗地直接在孕婦的大腿輸入A型血液,再從另一隻大腿輸入B型血液,造成該名孕婦當場暴斃……這類令人匪夷所思的醫療疏失案例,台灣也曾發生多起,其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北城醫院打錯針」的烏龍事件。
醫療疏失民眾與醫院都害怕
北城醫院的護士因為沒有詳細核對藥名,而將肌肉鬆弛劑誤認為B型肝炎疫苗,對七名新生兒施行注射,造成一死六傷的悲劇。雖然院方最後以每名嬰兒各賠償三百萬,並負責後續醫療照顧為條件,與家屬達成協議,但北城醫院不僅須負擔醫療疏失所造成的金錢賠償,商譽也因此受到重創,就連北縣衛生局也終止與北城醫院的預防注射合約,付出了極慘痛的代價。
除了院方須掌握醫療行為的正確度外,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或血液功能疾病的民眾,就醫時可能引發其他合併症,若未事先進行審慎評估,很容易引發醫療糾紛。今年四月,就有一位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合併肺動脈發育異常的楊小弟,在三軍總醫院治療十四顆蛀牙時,因全身麻醉進行全口牙齒重建,導致失血過多,於昏迷三個月後,回天乏術。
醫師指出,醫療疏失以吃錯藥、打錯針最為普遍,最常見的原因包括藥物分裝錯誤及注射藥品放錯位置,因為散裝的藥丸及藥劑外觀大同小異,名稱多以英文呈現且相似,發生這樣吃錯藥、打錯針在醫界已不是頭一遭;不僅如此,鋸錯腿、插錯管、手術刀或棉球紗布遺留在病患體內等烏龍案件也時有所聞。根據統計,台灣地區每年有高達六百六十二萬件藥品處方箋出錯;醫療疏失致死者,每年更超過一萬人,且平均每人所獲賠償僅二十八萬元;而今年九月份一項對全國四千四百五十位醫護人員所做的問卷調查更指出,超過五十%的受訪醫護人員表示,自己曾碰到或協助他人處理類似的不當醫療事件。
醫療疏忽 消保法也適用?
由於消費意識日漸高漲,因醫療糾紛而告上法院的案件也逐漸增多。台北地方法院於民國八十七年初,首度在一件「肩難產」的案例中,認定醫療行為適用消保法,判決台北馬偕醫院須為該案負起「無過失責任」,應賠償受害人一百萬元,這項判決馬上引起醫界一片撻伐之聲,卻也顯示出醫護人面對的責任風險越來越大。
透過保險分散執業疏失風險
其實,醫師或經營醫療事業的負責人,可以透過責任保險轉嫁風險。一般而言,經主管機關核准開業的公、私立醫院、診所及衛生所都可以投保「醫院綜合意外責任保險」,除了被保險人僱用的醫師(含兼任及實習醫師)、護士、藥劑人員、醫事技術人員、一般員工,因執行醫療業務時的疏忽或過失,造成病人體傷或死亡且經醫事鑑定應負賠償責任時,可獲得理賠補償外,營業處所的建築物、電梯、通道、儀器、或其他設施,因設置、保養、管理或使用不當或疏忽所發生的意外事故,也在承保範圍內。當然,醫師也可自行投保「醫師業務責任保險」來分散執業時的風險。
但產險業者表示,許多醫師沒有風險管理的概念,難以接受沒出事保費就付諸流水的結果,以婦產科醫師為例,每一百萬的保額就須繳交二萬多元的保費。有些醫師甚至有「買醫師責任險等於是告訴病患我會凸槌」的錯誤觀念,造成國內購買責任險的醫師少之又少。當然也有醫生認為,保險公司能夠接受的保額不高,對醫生或醫院的意義不大,且以醫生的高收入來看,發生醫療問題時,最具殺傷力的是商譽受損,而不是賠款金額本身。
因此,想要提振醫師購買「醫師業務責任保險」的風氣,除了產險公司積極推展外,保險公司也應主動檢討該險種「不討喜」的主要原因並加以修正,提供一張真的符合醫師所需的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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