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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型保險自2001年7月9日保險法修正公布施行後,正式開辦以來,由於消費大眾對新種投資工具需求殷切,使得投資型保單逐漸躍升為保險市場銷售主力,其新契約保費收入佔率由2003年的24.77%快速上升至2007年的61.85%,對壽險業的重要性可說與日俱增。
投資型保險之所以能蓬勃發展,主要因素有二,一是國內市場存款利率下滑,傳統型保單預定利率亦跟隨下降,使得儲蓄性質的養老壽險失去誘因;再者是銀行通路的崛起,銀行紛紛成立保險代理或經紀公司,大批銀行員加入保險銷售行列,以理財為訴求的投資型保單,成了銀行通路主力的銷售商品之一,對新契約保費挹注相當可觀。
而投資型保險及銀行通路的興起,也使得傳統業務部隊較薄弱的保險公司燃起無比希望,紛紛投入大量資源建置銀行保險通路,並獲得不錯的成效,更強化業者跨入此一市場的信心。
事實上,如果仔細分析投資型保險銷售結構,可發現連結結構型債券(即俗稱的連動債)的比率幾乎佔保費7成以上,尤其是銀行通路銷售的保單更達9成以上。對銀行通路而言,投資型保單幾乎等於是「連動債保單」的代名詞。
連動債客訴波及投資型保單銷售
但就在投資型保險呈現一片榮景,銀行及保險業者均對業務推展滿懷憧憬下,去年(2007)下半年引爆的美國次級房貸事件卻愈演愈烈,使得直接或間接連結到與次貸有關的投資標的或公司,產生巨額虧損,其中更不乏國際知名且信用評等極佳的公司或投資銀行,與次貸有關的標的透過包裝成為結構式債券,發售到世界各地投資人手中,連帶產生投資損失,而引發投資人客訴糾紛事件。
國內銀行由於存放利差縮小,加上現金卡、信用卡雙卡違約率攀升造成巨額損失,一向訴求無風險手續費收入的理財業務,成為競相發展的重點業務,經營績效優異的銀行,每年營收利益高達百億元以上。而連動債訴求高報酬率、高佣金率,使得銀行理專趨之若鶩,因此,國內近幾年銷售金額高達數千億元。
事實上,過去幾年在市場不斷降息的投資環境下,以外幣計價的連動債確實讓消費者獲得不錯的收益,但也間接鼓勵銀行更大力的推銷連動債。而發行此類商品的投資銀行為了滿足被養大的理專和客戶胃口,各種千奇百怪的變型商品不斷在市場推陳出新。
為了加速商品週轉率,於是應用高度槓桿操作的短年期及不保本、條件式保本型連動債應運而生,銷售銀行對發行機構如何操作此類產品渾然不知,理財專員對商品的風險屬性也不清楚,加上主管機關對商品發行及銷售規範付之闕如,一旦風險事件發生,客戶不堪損失而衍生紛爭自難避免。
雖然投資型保單架構下所連結的連動債商品,在主管機關規範下,對於保本率、連結標的及計算公式均有嚴格規範,與特定金錢信託架構下的連動債比較,相對地保守且對消費者更有保障性,但大量銀行信託連動債客訴風暴,還是波及到投資型保單,使得投資型保單銷售遭到池魚之殃而面臨急速萎縮的厄運。
不保本及條件式保本連動債誤觸地雷
目前造成客訴的最大來源在於不保本型及條件式保本型連動債,此類產品一旦有連結到地雷標的,其淨值發生大幅滑落現象,甚至淨值腰斬者為數可觀,而且有持續擴大的跡象。
會發生此類投資損失事件,除了上述次級房貸引發市場系統性風險因素以外,主管機關多頭馬車的監理政策亦難辭其咎;而銀行主事者一味地追求高手續費商品,未盡幫消費者風險把關職責,以及理財人員未落實KYC(Know Your Customer)銷售規範等等因素均具關聯性。
保險連動債時代已經結束
為亡羊補牢,監理機關在今年開始重視各項規範,尤其6月12日金管會通過訂定「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應注意事項」後,各項限制性規定如:70條款(投資人年齡加上金融產品年期超過或等於70,投資人必須簽署聲明書)、連動債年期不得短於6年及長於10年、最低申購金額與連結投資標的限制、保險公司事後抽查機制等等,使得連動債的銷售更是雪上加霜,一向以連動債為主力的投資型保單似乎面臨前所未有的衝擊,投資型保單市場急速萎縮,等於宣佈保險連動債時代已經結束。
投資型保險該何去何從?
其實,無論從個人需求或人口、社會結構改變分析,投資型保險仍將是未來最具潛力且最值得推展的商品。
無可諱言地,此次連動債引發風暴對投資型保險的銷售,具有相當不利的影響,但與其說是危機,不如說是契機。雖然這次風暴對銀行業者、保險業者及消費者是代價昂貴的教訓,但若能藉此事件導正觀念,對投資型保單長遠健全的發展而言,絕對具有正面意義與價值。
因此,保險業者與通路均必須認真思索未來的商品及行銷策略,才能重新打出一條血路。以下是個人淺見,僅供賢達先進參考。
- 投資型保單雖然結合了投資理財及保險保障雙重功能,但銷售時仍應回歸保險本質,依客戶不同的年齡、體況、家庭及財務狀況,先滿足應有保障需求,再搭配投資規劃,因此,客戶的保險需求分析應列為第一優先。
- 金融產品的界線愈來愈模糊,投資型保單平台所連結各項標的包羅萬象,銷售人員對於利率與匯率金融市場、總體及個別經濟環境、現貨期貨及衍生性商品等專業知識不能不清楚,否則即無法幫客戶規劃資產配置,因此如何強化銷售人員金融專業,為保險業者刻不容緩推動重點。
- 為確保銷售給客戶的商品是否適合客戶的需求及風險屬性,落實KYC機制及銷售行為規範,以杜絕不當銷售行為及糾紛。
- 發展適合退休金計畫的投資型商品,整合通路研擬職域開拓銷售模式,提供企業照顧員工的完整解決(Total Solution)保險方案。
- 為提供銷售人員及客戶即時性的淨值查詢與投資效益分析,保險業者應積極開發資訊系統支援,以強化公司及產品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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