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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12月10日於交通部鐵道局國際會議廳舉辦「109年度保險競賽」頒獎典禮頒發獎盃予對社會有重要貢獻之保險公司。三井住友海上集團明台產物保險長期關注臺灣住宅屋主之投保需求,再次於保險競賽中獲頒住宅地震保險卓越獎第三名,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邱淑貞頒發獎項,總經理陳嘉文代表受獎。

從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公開資料可知全臺住宅地震保險投保率正逐年成長,自2018年投保率34.53%起,2019年更提升至35.01%,截至2020年10月底投保率更來到35.78%的新高,顯示民眾對於自身住宅財產的風險意識亦逐漸增加。進一步以區域進行分析,相較於2018年,2019年之住宅地震保險的投保率除外島地區外其餘皆有成長,基隆、新北、桃園及新竹地區投保率甚至突破40%。
三井住友海上集團明台產物保險商業保險本部副總經理李志昌表示:『臺灣身處環太平洋地震帶上,地震頻發且易造成大型事故及民眾損失,雖民眾對於住宅地震之風險意識日漸提升,但在建築成本不斷提高及建築工法演變之下,部分住宅建物之建築造價已逾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之投保金額。對此,明台產險在2020年新推出「住宅地震保險超額賠款附加條款」,讓保戶在面對地震造成房屋全損時可以獲得更充足的保障。』
「明台產物住宅地震保險超額賠款附加條款」的投保基礎是以投保時所適用之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臺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之建築物本體造價總額為住宅建築物之重置成本,該重置成本扣除住宅地震基本保險之最高投保金額150萬元後,餘金額即為該附加條款之投保金額(最高可投保850萬元)。以一戶位於臺北市區內鋼筋水泥大樓9樓(總樓層12樓)、權狀為40坪之住家,依「臺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之造價總額約為396.4萬元,若屋主投保「明台產物住宅地震保險超額賠款附加條款」,每年僅需增加約2,200元保費,即可在地震事故造成住宅全損時獲得完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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