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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公、勞、農、健保
乳癌標靶藥半年40萬,無轉移,健保不買單
文/朱家儒 | 2014.11.26 (新聞)

屏東縣政府發言人,同時也是觀光處處長的鄞鳳蘭,日前以乳癌患者的身份出席乳癌衛教記者會。一年多前發現罹患HER2型乳癌,醫師建議她使用標靶藥,但當時為癌症初期,不符健保補助的標準,必須自費,她慶幸的說,還好自己的收入還能支應70多萬元的藥費,但大多數患者礙於經費,只能等。她同時也呼籲健保應盡快放寬給付標準。

乳房是母愛的象徵,乳癌卻也是女性一輩子的夢魘。國民健康署今(2104)年公布最新的癌症登記報告指出,平均每52分鐘有一人罹患乳癌,而女性乳癌的發生率,每年更以飛快的速度成長,遠遠超過其他癌症,2011年有11,672人罹患乳癌,其中侵襲癌10,056人、原位癌1,616人。包含原位癌在內,平均每10萬人有100.8人罹患乳癌,發生率居各癌症之冠。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血液腫瘤科主任戴承正表示,乳癌只要早期發現,以手術配合標靶藥物賀癌平治療半年,均能康復,且不會復發,半年的費用需要30~40萬元,但健保的給付條件是癌細胞必須轉移到淋巴結,戴承正無奈地說,有些腫瘤已經大到5cm,但沒轉移健保就不給付,而一旦轉移,用藥的效果也大打折扣。

此外,針對乳癌末期的新藥、賀疾妥(Perjeta)、賀癌寧(T-DM1),藥效非常好,但一個月要20萬元、一年240萬元,健保一樣沒有給付。戴承正直言,技術、新藥日益進步,效果越來越好,但現行健保財政困難且無法解決,健保通過給付的速度必然越來越慢,且項目越來越少,講白了,未來誰有錢、誰就能活得久。

一旦罹癌影響到工作,除可能因此中斷收入,營養、照護、治療等費用排山倒海而來,根本不是領死薪水的上班族能應付。面對癌症威脅,對手無寸鐵的患者來說,保險是剩下唯一的武器,及早選好武器,才能在關鍵時刻戰勝病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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