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來源 類別 發行日期 閱讀權限
~
不放置新聞 --- --- --- ---
>
<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Email:
寄件人電話:
新聞 財經時勢
不怕被詐! 除了一次全拿 保險金還能分期給付
文/鄭慧菁|《現代保險》雜誌 | 2019.04.01 (新聞)
本文重點:身故保險金除一次給付還可選擇「分期給付」,不必擔心子女領完保險金可能因缺乏規劃而將錢揮霍一空,導致最終窮困潦倒、一蹶不振。

新竹一名30歲的孤女,去(2018)底遭到詐騙集團鎖定,將父母留給他的遺產一千多萬元,分7次提領給車手,頓時父母留下的生活費全被騙光,新聞一出,令不少高資產憂心下一代理財經驗不足,讓原本足以衣食無虞的資產,因不善管理而提早耗盡。專家建議,保戶在投保時可行使「保險給付選擇權」與保險公司約定「分期給付」身故保險金。

保險學者表示,保險給付選擇權在國外是很基本的保單權益,台灣則在近幾年才有相關保單問市。壽險公會多次與金管會討論,希望推出保險金給付選擇權業務,讓保戶事先可選擇遞延給付或分期給付的方式,避免出現爭產、未成年子女一次領到過多保險金等問題,直到2015年,金管會終於宣布具有「身故、全殘及滿期保險金」壽險保單,可改採「分期給付」方式領取保費,至於原有舊保單的民眾則可以透過批註方式,改為分期給付。

 

 

依《保險法》規定,壽險保單若要採取分期給付,必須以嵌入方式記載於保險契約中,保單確認後將不能要求改回一次給付,但若是已購買的壽險舊保單要更改為分期給付,則可採批註方式,將保險金改為分期給付。因為就法規而言,保戶在發生保險事故前,都有權利終止批註,舊保單因為一開始就是一次給付,若因故改成分期給付後,只要沒有發生事故前,未來都還是可以再改回一次給付。

以終身壽險保額1,000萬元為例,要保人可將1,000萬元保險金分成10年給付,讓受益人每年定期領回100萬元。選擇分期給付,保戶就不必擔心子女領完保險金可能因缺乏規劃而將錢揮霍一空,導致最終窮困潦倒、一蹶不振。

延伸閱讀

 

 

 

 

 

 

 

 




編輯推薦
市場訊息
第一金人壽:好康倒數 把握今年最後機會 新年新希望一次達成
年底除了倒數跨年,還會儀式性地寫下新年新希望,榜單常客包含中大獎、加薪及存錢旅遊等目標。第一金人壽透...
人壽保險
團體險前後由不同公司保 罹癌找誰賠?
保險除了可以依照商品種類不同,區分為醫療保險、傷害保險、年金保險及人壽保險之外,還可按照要保人...
市場訊息
三商美邦人壽:處經理龍文平 推動公益 發揮影響力
從大陸來台29年的龍文平,從在學到就業,對於台灣這塊土地有許多情感,從一開始的不適應,飽受不公平的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