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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人壽保險
壽險核保門檻,放寬至1,001萬
文/周家仰 | 2014.06.27 (新聞)

金管會參酌壽險公會建議,放寬壽險財務核保門檻,由原本被保險人累積壽險保額超過601萬元,提高至1,001萬元。

金管會保險局今(2014)年3月要求保險業應將財務核保機制、生存調查(生調)體檢納入核保程序,標準是壽險保額累計超過601萬元,須出示財力證明。在財務核保部分,則規定被保險人累積壽險保額達601萬元、傷害險(含旅平險)保額達2,001萬元、壽險加傷害險保額達2,501萬元,若要加買新保單,必須出示財力證明,保險公司也須面訪當事人,以了解實際狀況,上路以來被業者抨擊增加作業困擾。

為避免衝擊良質客戶加保意願,金管會6月9日行文產壽險公會,將原本累積壽險保額達601萬元,就須進行財務核保及生調的標準,提高到1,001萬元,而原本傷害險(含旅平險)保額2,001萬元及壽險加傷害險保額達2,501萬元,加買新保單須出示財力證明的規定則維持不變。

對新措施全面實施的時間點,金管會表示,為使業者有增加人力、調整設備或進行員工教育訓練及宣導作業的準備時間,將給予業者4個月的調整期。

關於生調作業方式,金管會採納壽險公會建議,界定為保險公司指派非原招攬業務員拜訪被保險人,也可與體檢醫院簽訂委任契約,由醫院派員親訪被保險人,以確實做好風險控管。

除了以保額作為生調體檢標準之外,業務員招攬業務如果發現異常表徵,也要進行生調體檢,原本金管會定義的異常表徵,包括男性被保險人職業為家管、被保險人已屆適婚年齡仍未婚、獨居、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關係異常、受益人非被保險人直系親屬。此次則放寬由保險業者按照個別不同情況,自行訂定異常表徵項目表,並將評估訂定過程留存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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