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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市場動態
4千多萬張壽險保單都安全嗎?
文/洪淑妍 | 2009.05.01 (月刊)

97年,金融海嘯襲捲全球,台灣壽險業面臨前所未有的經營困境,不但有外商壽險公司撤退台灣市場,連一向績優的本土大型壽險公司也打破47年來零虧損紀錄,淨值縮水一半以上的壽險公司更是比比皆是。

但在同一年,國人的投保率卻首度突破200%大關!根據壽險公會統計數據顯示,97年全台壽險及年金險有效契約件數高達4,683萬件,對照同年的2,303萬總人口數,國人投保率達203.34%,平均每人擁有超過2張的保單。

雖然全體壽險業去(97)年總資產高達9兆多元,但淨值卻僅占總資產的2.4%,超高的財務槓桿比率,著實讓外界不得不為壽險業對4千多萬件保單的給付能力捏把冷汗。

4千多萬張壽險保單都安全嗎?真的遇上保險公司倒閉怎麼辦?由現代保險金融理財雜誌企劃、製播的「理財保險大家談」電視節目,邀請淡江大學保險經營研究所教授林麗銖、立法委員羅淑蕾,探討當壽險業淨值銳減,資本適足率(RBC)低於200%的情況下,是否會危及保戶權益?以及保險公司退場機制與保險監理相關問題。

壽險業去年收益不足支應投資虧損

根據保發中心統計,去年全體壽險業稅後虧損達1,218億多元,如以30家壽險公司來算,平均每家虧損40億元。立法委員羅淑蕾擔憂表示,「政府對銀行存款提供全額保障,但保單卻沒有,一旦壽險公司出了問題,保戶權益將由誰負責?」

她進一步指出,壽險公司是靠保單與投資的利差來賺錢,但去年壽險公司投資美國次貸金額有184億元、投資「二房」5,606億元、雷曼兄弟185億元、對AIG的投資金額也有119億元,「但投資都虧掉了」,保險公司的收益根本不足以支應損失。

淡江大學保險經營研究所教授林麗銖說明,由於保險屬長期契約,因此,壽險公司在保單滿期前的這段時間的資金運用收益,即稱為「利差」,而這也是壽險公司最大的獲利來源。她並說,雖然壽險公司還有包括「死差」、「費差」的收益來源,但規模都不及利差那麼大,即使死差與費差收益合計也無法填補現行利差造成的虧損,尤其早期銷售的高利率保單最高曾到10%,利率7%、8%的保單也不少,以目前的低利來看,「壽險公司的利差損真的很大」。

淨值為負數的壽險公司,財務存在長期風險

羅淑蕾指出,經過去年金融海嘯,淨值為負數的壽險公司家數增加,由於保單是壽險公司的長期負債,因此,「當一家公司淨值為負數時,即表示資本已經虧光,就會有長期的危險」。

她說,有部分壽險公司淨值早已為負數,甚至出現現金流量不足的問題,但這些保險公司反而以高利率為號召,大張旗鼓招攬更多的保單,完全不管財務投資報酬率能否支撐。

羅淑蕾直言,「淨值為負數的公司,業務做的愈凶,就是為了爭取更多的現金流量」,但即便壽險公司現金流量沒有問題,也不代表經營沒問題,「保險公司手上有現金,並不代表就有足夠的償債能力」。

並非所有高利率保單都不能買,端視業者財務狀況

羅淑蕾指出,「便宜沒好貨,天下也沒有白吃的午餐」,高收益高風險,若保戶購買利率與市場差距很大的保險商品,就得承擔風險。

不過,林麗銖則認為,並不是所有高於定存利率的保單都不能買,「這要看是哪家公司在賣」,如果保險公司財務狀況良好,保單也是經保險局核准通過的,一般都較無問題,但若保險公司淨值已為負數,RBC也不及格,就有可能是在拚現金。

林麗銖也同時點出外界指「保險公司不會有立即危險」的迷思。她說,保單與存款不同,存款解約頂多損失利息,但當保戶決定將壽險保單解約,所能領回的解約金往往遠低於當初所繳交的保費,就是因為一解約就會有損失,所以才會讓保戶即使知道保險公司可能有問題,也不敢貿然解約。

壽險公司RBC低於200%,政府應要求股東資產提作擔保

羅淑蕾則抨擊部分壽險公司CEO的投機心態,她說,有CEO心存「只要不在我任內倒掉就好」,但政府是追求永續發展的,主管機關不能也存投機心理,「保險公司可以短視,但政府不行」、「業者可以賭博,但政府不能賭」。

羅淑蕾表示,為了因應去年的金融海嘯,保險局雖然祭出多項緊急措施,包括允許壽險公司發債,投資其他同業發行的特別股金額,可以5年時間逐步以20%比率由自有資本扣除、特別準備金可充當資本等,讓部分壽險公司增資金額可以下降,但「這些措施都只是短期解決問題而已,唯有強迫保險公司大股東改善財務狀態才是有效的方法。」

她認為,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資本適足率不得低於200%,因此,當保險公司資本適足率低於200%,而股東又遲未補足時,主管機關應採取強勢作為,要求股東將資產提作擔保,或限制股東資產移轉,這才是保障保戶的具體作法。

主管機關必須嚴審壽險業併購案

對於國內接連二宗壽險公司併購案,羅淑蕾指出,外商壽險公司求售在台資產,就是意圖規避龐大的責任準備金提列,「國內本土公司低價買下,還以為買到金雞母,其實是拿到不定時炸彈」。

她進一步建議政府日後必須嚴格審查壽險併購案件,尤其如果讓二家淨值為負數的公司合併,財務狀況只會更壞,風險更高,必須提撥更高的準備金,「難道負負會得正嗎?」。

羅淑蕾也不諱言指出,就是因為保險公司一旦倒閉,牽涉的影響層面很廣,所以業者就是抓住政府「不敢讓保險公司倒」的弱點。她呼籲主管機關應拿出魄力,「不能被業者掐住脖子」,更不能讓保險公司抱著不定時炸彈在手上,因為當保險公司淨值為負或現金流量不足,會陷入更大的財務危機,保戶購買的保單風險會更大。

保險安定基金採限額墊付,恐無法填補保戶損失

有關壽險公司倒閉,保戶權益保障問題,目前雖有保險安定基金提供墊付,不過,林麗銖指出,目前壽險安定基金規模僅150多億元,但壽險公司一旦出現問題,牽涉的往往高達上百萬名保戶,再加上保單屬長期契約,保險安定基金是否有足夠的能力處理,令人擔憂。

林麗銖同時表示,當保險公司遭主管機關勒令停業或命令解散時,雖然有保險安定基金可以墊付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但每項事故都設有墊付上限,而且根據條款規定,當安定基金有不足支應的情形時,是可以重新訂定降低墊付比例及限額的。

維護保戶權益,公布壽險公司財報是當務之急

羅淑蕾表示,保險局具有公權力,「是可以做很多事情的」,目前首要之務就是讓保險公司財務資訊透明化,尤其在這波金融海嘯之後,各家公司的財務狀況如何,政府更有責任與義務告知保戶,「政府不能怕公布哪家保險公司財務惡化的資訊,否則會永遠被保險公司掐住脖子」。

羅淑蕾並指出,包括資本適足率低於200%、淨值為負數以及現金流量不足等財務狀況,都是保戶評估一家保險公司好壞的依據,因此,政府應於網站上公布RBC不足、淨值為負的公司名單,以作為保戶選擇保險公司的依據。此外,主管機關也要同時徹查保險公司股東有無利益輸送、掏空公司等問題。

她說,「當政府盡到責任,而保戶還執意要買,就不能怪政府了」,但若政府沒有提供正確資訊讓保戶有所依循,盲目購買保單,就是政府的責任了。

羅淑蕾同時強調,既然政府有魄力提供銀行存款戶全額保障,也要對保戶說明在甚麼狀況下,政府也會提供保障,「銀行存款戶是子民,保戶也是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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