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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人壽保險
女性領的死亡保險金比男性少 癌症身故少10萬 意外少21萬
文/胥淑嵐 | 2005.07.01 (月刊)

根據壽險公會最新統計資料顯示,93年度壽險公司的死亡給付總金額為514.2億元,死亡給付人數達77,398人,每人平均死亡給付的保險金為66.4萬元,比92年的67萬元減少了6千元。若與5年前(88年度)每人死亡給付74.4萬元相比,整整少掉8萬元。顯然國人投保率雖逐年上升,但身故後,家人可以獲得的經濟保障反而減少。

平均每人66.4萬元的死亡給付夠嗎?按內政部的資料顯示,國人平均喪葬費用約在3、40萬元之間,那麼在扣除後事費用後保險金已經所剩無幾。

此外,在保險公司的死亡給付中,因為惡性腫瘤而身故的人數有23,907人,若與當年度國人因惡性腫瘤喪命人數共36,357人相比,平均每100位癌症死亡人口中,只有65位投保癌症保險,有超過1/3的人沒有癌症保險的保障;而去年保險公司給付因癌症身故者佔死亡給付總人數的比例為30.88%,高於當年度國人死於癌症的27.19%,顯見癌症保險確實提供了大多數被保險人保障。

若從死亡給付金額來看,因癌症身故的死亡給付,平均每人只有60.9萬元,比臺閩地區每人平均死亡給付66萬元還少了6萬元。倘若從性別分析,因罹患惡性腫瘤而離開人世的被保險人中,平均每一位死亡的男性可獲得64.5萬元的保險理賠,而女性卻只有54.8萬元,顯示台灣女性對於癌症帶來的風險移轉,還有再加強的空間。

在去年保險公司的死亡給付中,排名第2的是因意外傷害而身故者,有21,362人,佔全部壽險死亡給付人口的27.6%。每人理賠金額是74.5萬元,高於臺閩地區每人平均死亡給付的66萬元。雖然意外身故者的保險金比平均死亡給付多了8.5萬元,可是就照顧家人的生活來說,幫助不大。

93年壽險死亡給付中,男性壽險死亡保險金高於女性且差額最大的,當屬意外傷害而死亡這一項,每位死亡男性都可以領到比女性還要多的保險金。93年平均每位因意外身故的男、女性獲得的保險金分別為80.2萬元與59萬元,兩者相差達21.2萬元。而女性只有在肺炎和呼吸器官結核病兩項死因,獲得的保險金高於男性,分別多出22.3萬元與7.9萬元。

由此可知,國內的女性真的應該好好檢視一下自己的保單,是否已經替自己和家人投保足夠的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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